作者pupu1000 (春上直樹)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 棒球板主pupu1000亂浸水桶
時間Mon Jul 30 18:03:33 2007
Archi離職那天(531)浸他530的文章水桶,是註記至7月1日止
也就是7月2日起解水桶 但那是註記在水桶名單內,應該是隨著解水桶一起砍除才對。
別的版主可能記不清日期。
又根據棒球版版規24條15天內再度有重度犯規的情形,就可水桶一年
→ LanJauHead:劉得華 郭負城 髒學友 黎冥 ?? 220.141.156.59 07/1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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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犯的版規日期為7月11日,尚在15天之內。
雖處置的日期稍晚,但應屬合理範圍。
謝謝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 引述《pupu1000 (春上直樹)》之銘言:
: : 補充一下
: : 根據24條, 6.12把LanJauHead放出來, 6月17就犯版規 還沒15天。
: : 因此是累犯 浸一年實屬合理
: : 請小組長明察 謝謝
: 這一條的確是可以引用
: 最重可以永久水桶
: 但請補上相關日期
: 因為我看到的是5.31.水桶、7.17水桶
: 所以5.31那次水桶放出來的日子應該是晚於7.2.?
: 否則應該是無法引用這一條
: 而6.12與6.17的日期是哪一次公告呢?錊: 請一起提供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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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21.3
1F:推 mousepad:ok 日期符合板規 依照板主裁定之水桶期限執行 07/31 00:56
2F:推 mousepad:本案結 07/31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