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罷免baseball版主pupu1000
時間Tue May 1 03:14:04 2007
※ 引述《maxdi (洞插母唅術)》之銘言:
: 反對連署的無效人數過多
: 請群組長確實針對理由確實點數
: 本罷免期限已到 請群組長受理baseball版主罷免案
我不清楚您第一行的意思
早期的罷免案清點人數方式
是由小組長請群組長調閱「每一位」連署人之身份與資格
並由小組長核對其連署有效與否
加以清點
必要時小組長亦曾因部份連署人連署理由發言不當
將部份連署視為無效
此為連署票數認定有效與否之兩項主要方式
其後站方修改程式
系統自動判定其連署資格
未達資格者無法進行連署
因此目前舉凡得以連署者
除非確認系統有所失誤
否則一律視為符合連署資格之有效連署
至於連署理由之內容認定
目前完全遵循Sun Apr 23 02:31:52 2006於PttLaw板對棒球群組罷免案之判決
(見該板目前第1952篇)
該判決裁示
連署理由乃「站台連署固有機能,
連署後本即應附理由,
故此款規定似僅為訓示規定,
不生實際效力」
並且依據本群組組規認定「難認其中具有『連署之理由必須適當』之內涵存在」
因此依照該判決
本群組不再對連署內容進行任何認定
綜上所述
所有罷免連署均以系統統計之票數為最後票數
直接以連署之「量」加以認定該案通過與否쨊本案贊成罷免者未多於反對罷免者二十五人以上
因此本案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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