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標題[轉錄]Re: 我要申訴請開放我的權利
時間Mon Mar 19 23:41:07 2007
※ [本文轉錄自 mousepad 信箱]
作者: blade1927 (呆丸狼沒品)
標題: Re: 我要申訴請開放我的權利
時間: Mon Mar 19 23:38:27 2007
作者: vul3ful6 (依森)
標題: Re: 我要申訴~~~
時間: Sun Mar 18 22:57:00 2007
作者 blade1927 (coleman) 站內 Baseball
標題 [問題] 為什麼澄清湖球場這麼俗?
時間 Sun Mar 18 02:37:3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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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場外面燈光打成這樣
真的有夠台...跟電子花車沒兩樣
劉老闆你的品味真的很奇怪 ^.<
去看球的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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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台" "沒品味" 已算是不好的用詞
再加上
"劉老闆你的品味真的很奇怪 ^.<
去看球的也是...^.<"
這是意有所指的引戰言論
而警告單之前的板主有開過,而引戰方面是可以不經警告而做處份。
還有關於推文人身攻擊,隱藏在推文之中的違規事件本來就比較難以發現
對於這個的確是我們的不足。
希望這有解答到你的困惑
※ 引述《blade1927 (呆丸狼沒品)》之銘言:
: 我沒人身攻擊
: 我只是說我自己的想法
: 推文一堆人身攻擊
: 你都沒處理
: 而且警告沒有寄到我信箱
: 沒照版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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