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 MLB板主RJJ
時間Mon May 8 18:32:16 2006
本案處理如下
1. 根據查閱該板的「水桶文備份」目錄
發現爭議過程中
原申訴者k網友確實先行挑釁
經過其他人提醒或制止後
仍然不顧看板秩序、繼續原先的行為
引發其他網友加入戰局
由於原申訴者k網友於申訴文中表示「它要浸我 我沒意見」
因此k網友維持水桶、期限尊重板主決定
不過水桶期限仍應於看板公告(如果已經公告期限,則依照原公告)
例如水桶一日 應該公告水桶期限為一日
一直水桶下去 應該公告期限為一直
加入戰局之jajakang網友對於原申訴者k網友確有不理性攻擊
然考量原申訴者k網友挑釁在先
因此對j網友之刑度若等於或輕於k網友
是合理的事情
即
假若板主裁定k網友水桶七日 則j網友水桶得為七六五四三二一零日
若板主裁定k網友一直水桶 則j網友水桶得為一直-1,一直-2,一直-3...3,2,1,0日
此點由板主裁定即可
2. 板主於處理過程中指稱「可惡」
申訴者表示無法接受
那...
我也不知道怎麼說服你接受耶
我不會、也不能因為板主宣稱有這樣行為的使用者可惡
而對板主進行懲罰
只能希望棒球群組的所有板主
不論使用者的行為為何
掌握權力的人應該避免在使用權力的時候加入情緒用語
不然有時候我也有情緒啊
使用者就不提了
像有些板主實在是呴
把「不然你去申訴啊」當口頭禪
真是可...愛
可是我能講嗎 XD
人家來申訴一次我就要把戰文從頭到尾看一遍(前面有一篇申訴文有十三頁:D)
有時候搞不好人家只是花三秒鐘在推文裡面罵個龜蛋
我就要從戰文第一個字看到最後最後一個字
所以把叫人家去申訴當口頭禪的板主
難道不可...愛嗎
話雖如此
申訴之門還是為大家而開
只是如果下次還有板主要「鼓勵」使用者來申訴
建議可以改說「不然你去排隊申訴啊」之類的
3. 原申訴者在回應我的提問時
補申訴scottboras網友
這不在原申訴範圍內
小組長得不予受理
所以我不受理
而且如果原申訴者的行為被評論為鬧板
我不認為這種評論具有惡意
4. 建議板主將「水桶文備份」弄成可以公開閱讀的狀態
以利爭議事件的公評
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結案
禁止推文與回應
若有疑義請依組規辦理
另
請其他案件之原申訴者、被申訴者靜候處理
其中一案申訴文達十三頁
考慮以後如果超過一定篇幅
要請申訴者寫摘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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