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檢舉] baseball版 版主
時間Thu Mar 23 22:51:13 2006
判決如下:
以板主wubaiwubai之原處理方式為處理。
說明:
一、原告發表可能有高度爭議內容之推文,
經審視前後言論及其語氣,
判斷具有諷刺、挑釁或搧風點火意圖。
以類似言論與語氣發表於棒球板,
引起爭議之可能性之高,
原告早在發言前理當預期。
建議所有看板使用者於公共看板避免類似發言,
或衡量發言效果後謹慎發表。
二、相關發言雖有爭議,
然是否對原告以水桶處置、或攻擊原告者是否以水桶處置,
均屬板主裁量權。
棒球群組原則上不介入板主裁量權。
惟原告認為板主應對攻擊者進行處置而未處置,
因此進行申訴,
此乃本案受理之主要理由、與審理之主要內容。
經審視板主說明,
認為如果要進行水桶處置,
則引起爭論者、與中計而進行謾罵者應一併以水桶處置之說法,
合乎一般治板常理。
因此關於是否水桶之處理,
棒球群組以板主之處理方式為處理。
三、原告申訴板主於回應時語氣調侃,
經審視板主發言,
認定確有不友善之言論。
在此提醒wubaiwubai板主(與本群組所有板主),
棒球板板主大賽期間雖日理千萬機,
治板時應請盡量效法機器人之語氣,
以機械化態度、不以個人情緒發表言論,
以免落人口實。
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處理完畢,
若有意義請向上申訴。
本文禁止推文或回應,
若有建議應另文、另標題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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