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棒球群組公告] 組規修正
時間Sat Nov 12 16:16:12 2005
※ 引述《grop (不要小看東出輝裕)》之銘言:
: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 5.3.申訴案一經受理後
: : 申訴者及該板板主僅得應小組長要求
: : 以Repost方式發表正式文章回答小組長提問
: : 以維護審理程序
: : 未經要求之發言
: : 其內容均不採信
: 老大,我請問一點
: 如申訴時提出二點以上申訴事項時,而群組裁定其中有不受理者
: 當事人得否就該不受理之申訴事項提出反駁?
審理中之答覆
請直接針對問題回答即可
尤其毋需以與本案無關的稱謂開頭
謝謝合作 :)
同時感謝提出相關疑問
幫助本群組於實務中修正組規
本群組將儘速針對規定中未臻於完善之部份納入正式條文
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申訴之不受理
本群組將做出不受理原因之說明
同時視為本群組針對該申訴之準結案狀態
救濟途徑如下:
若有疑義
請另發表文章對該不受理之裁定提出疑義
本群組將重新審閱申訴者提出之新事證後
做出受理與否之決定並說明原因
申訴者對申訴不受理提出疑義
以一次為限
並僅得於不受理發佈後之七日(168小時)內為之
申訴者提出疑義後原申訴若仍不被受理
視為本群組正式將該申訴結案
結案後針對原申訴內容所新提出之疑義若無新具體事證
應循組規向國家體育場層級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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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28.37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220.132.128.37 (11/12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