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棒球版的板主有濫到需要被罷免嗎??
時間Thu Oct 21 22:57:29 2004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 引述《ballstick (球棍)》之銘言:
: : 我必須說明
: : 我得到的資訊都不夠完整
: : 所以也許我的感覺是錯的
: : 然而我看到的資訊就是給我這種感覺
: 謝謝
: 那就請晚一點下定論
: 我花了兩個禮拜時間耐心溝通
: 如果我有意看到今天這種局面
: 我根本不需要花兩星期與之溝通
: 我前面說過了
: 如果beek願意
: 我們就把把溝通過程完整轉錄過來
: 但在他同意之前
: 我不會把隱板的文章轉出來
: 畢竟我相信當時beek在post那些文章時的心情和現在應該有所不同了
1.這個問題,誠如我一再的答覆,您只須聲明依據公平公原則即可,
請你聲明你沒有加入隱版。
2.請解釋推文中1417篇的意思。
;37m推 3mmousepad;33m:謝謝 我正在與部分網友喝豆漿討論中7m 220.132.128.37 10/21m
3.請問閣下突然未經公告,私自更改『今日國家體育場之運動規則』中『國家體育
場組規』之用意。
誠如我一再強調,違法行為只要說出一句,就必須用十個以上的謊言來更改。
如果您真是無愧,為什麼要急於在這關鍵時刻更改版規?
而且未經公告
也未說明和哪些人討論之後,通過這些的。
這個作法和okbase的例子一樣,都是沒有人建議修正,也沒公告為何修正的例子。
4.請說明Violation版64篇中,
a.您於今日上午私下拔除beek版主職務之理由。如果刪除成立,為何在我提出檢
舉後五分鐘內,馬上把我復職。
b.私下刪除本版第8090 8091兩篇文章之理由。(參見Violation版64篇)
--
生命應該如此,不倦不休,細水長流,
有些東西是值得為它堅持一生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58.55
1F:推 zsa:麻煩版主把baseball幾篇違反公告的文章砍 140.119.200.101 10/21
2F:→ zsa:掉... 感謝 140.119.200.101 10/21
3F:推 zsa:to beek:你太在乎法條表面的字義 140.119.200.101 10/21
4F:→ zsa:卻忽略了為什麼要有法律和法律形成的過程 140.119.200.101 10/21
5F:推 beek:謝謝。已經依版規辦理。 218.166.158.55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