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ngju (binary)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我搞不太懂現在的狀況
時間Tue Oct 19 23:19:41 2004
※ 引述《yungju (binary)》之銘言:
: 在申請版主的規則裏我看到
: │板主申請辦法│
: └──────┘┘
: 1‧欲當板主者請自行提出申請
: 不接受代為申請
: 連署超過10人即可通過
: 2‧若是此板已有板主
: 不需要連署
: 但需經過第一個板主的同意
: 3‧完成後請到Sportcenter版申請
: ==
: 請問一下...明明第2條就說.如果己有版主1.只要第一個版主同意即可.不是嗎?
: 怎麼選上版主的方法真的那麼重要嗎? 重要的應該是有沒有好好做事吧.
: 大家時間真的很多...
針對這個話題.小弟再提出最後一篇建議,剩下就看站務們要怎麼做了.
小弟在連署版主的版面.看到當初beek網友接受大家的連署
順利當上baseball的板主.
連署的人數是 34 人.
34人的同意.就可當上棒球版的板主
再看看這次副板主的選舉
(取自棒球棒的)
◆投票結果:(共有 122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2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AIDS 34 票 27.87% 18.28%
wubaiwubai 70 票 57.38% 37.63%
smilefish 42 票 34.43% 22.58%
shinyho 40 票 32.79% 21.51%
沒錯.最少票的那個人是34票.
我實在是看不出來.這34票.跟連署的34人有什麼不一樣.
更不用提 70 票跟 42 票是大於 34 多少了
既然34人連署可以當板主.
小弟實在是看不出來有什麼理由不讓70票跟42票的人當副板主.
最後小弟再次重申我對這次事件的看法.
板主的同意人數不是重點.重點在板主是否盡責在管理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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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希望大家能理性討論.讓ptt棒球版能欣欣向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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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51.107
※ 編輯: yungju 來自: 221.169.51.107 (10/19 23:20)
1F:推 IBIZA:連署跟投票是兩回事 220.137.2.69 10/20
2F:推 yungju:我不認為在bbs裏.連署跟投票有何不同? 221.169.51.107 10/20
3F:→ yungju:你如果想說.連署比較慎重的話.倒想請教 221.169.51.107 10/20
4F:→ yungju:如果參與連署.結果版主做很爛.連署的人 221.169.51.107 10/20
5F:→ yungju:是不是也要負責.如果不用? 那有什麼不同? 221.169.51.107 10/20
6F:→ yungju:算了.我太認真了.這事就交給板務人員就好 221.169.51.107 10/20
7F:推 IBIZA:難度不一樣 220.137.2.69 10/20
8F:→ IBIZA:你去辦個投票跟辦個連署看看人數差多少就 220.137.2.69 10/20
9F:→ IBIZA:知道了 220.137.2.69 10/20
10F:→ IBIZA:辦投票, 人數幾百票上千票都有, 連署就很 220.137.2.69 10/20
11F:→ IBIZA:難有這麼多人參加 220.137.2.69 10/20
12F:推 AIDS:我最低票....orz... 61.231.0.41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