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ieljaw (決定專情雙子男人)
看板SlamDunk
標題[轉錄][新聞] 侵害漫畫灌籃高手著作權 公司負責人遭判刑
時間Fri Feb 3 20:57:27 2006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loh (loh)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侵害漫畫灌籃高手著作權 公司負責人遭判刑
時間: Fri Feb 3 20:53:58 2006
中央社 2006-02-03 20:30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郭美瑜台北三日電)
台灣井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黃維倫、觀天下軟體股份有限公司林仁德,被控抄襲
日本漫畫「灌籃高手」內容,改編為「灌籃二部」、「SD2灌籃二部」漫畫,台北地方
法院近日依侵害著作權,判罰二家公司各新台幣三十萬元,黃維倫有期徒刑一年四月、
林仁德一年二月。
判決書指出,黃維倫明知「Slam Dunk」(中譯:灌籃高手)漫畫是日本人井上雄彥創作
,未徵得井上雄彥授權情況下,自民國九十一年初起,委由多名雇員,參考原著作漫畫的
分鏡圖、構圖等,將劇中人「流川楓」改名為「流川」,改編劇情,出版「灌籃二部」
漫畫,以每本六十九元,在便利商店或漫畫店陳列販售。
判決書說,黃維倫隔年找來觀天下公司負責人林仁德籌畫改作事宜,出版「SD2灌籃二部」
,約定由觀天下公司發行銷售,每賣一本可得一至二元佣金,並在便利商店或漫畫店陳列
販售,總計銷售一萬五千本左右,收入約四十五萬元。
判決書表示,黃維倫與林仁德已與告訴人達成民事賠償,且將尋求圓滿解決,因此對
黃維倫宣告緩刑四年、林仁德宣告緩刑二年。全案仍可上訴。
http://news.yam.com/cna/society/200602/20060203155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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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4.160.204
1F:推 danieljaw:幹得好 02/03 20:55
2F:→ danieljaw:轉至slamdunk版可嗎 02/03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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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4.144.97
3F:推 catenaccio:行為像小偷就算了 畫的又爛 更可恥!!= = 02/03 23:17
4F:→ danieljaw:想問一下 日本同人誌很多 造型一樣人名一樣 02/03 23:26
5F:→ danieljaw:惡搞也不少 不過挨告的很少...這又是什麼原因 02/03 23:27
6F:→ Eesha:應該是廣度的問題吧 同人誌不是365天 天天可以賣 02/04 00:18
7F:→ Eesha:但是他用灌籃高手的名去噱錢 而且還讓讀者以為是官方授權 02/04 00:18
8F:→ Eesha:同人誌你知道是同人誌 他這個SD2你不知道他是不是同人誌 02/04 00:20
9F:推 danieljaw:是沒錯 它宣傳時蠻惡質的 老是說"我們不是灌籃高手二部" 02/04 11:43
10F:→ danieljaw:但卻取了個SD2,主角又姓流川 種種惡質行為看不下去 02/04 11:44
11F:推 tending:在日本同人應該會把櫻木根流川配成一對吧....囧rzL"" 02/04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