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iMei5566 (妹妹%%^^)
看板Shu-Lin
標題[其他] 尋人5/5 晚上7點 大安路車禍當事人
時間Sun May 10 23:09:22 2020
大家好,本魯想尋找兩位朋友
109/5/5 晚上7點,在大安路發生車禍的兩位當事人
這個時間出現在大安路,應該是樹林人,想在板上詢問是否有當事人的親友。
機車停放在事發路邊的停車格遭到波及。
隔天5/6晚上已到警局筆錄,並取得兩位的姓名電話
分別是林先生以及徐小姐,很遺憾兩位都未接。
利用手機號碼加入兩位的LINE連繫,林先生已讀不回,徐小姐完全沒反應。
因民事賠償部分得自行協調理賠
板上若有這兩位的親友,煩請轉達,回覆Line訊息或是連繫未接來電0976****31。
事發也幾天了,完全沒消息,感受不太好,不希望下一篇發文是徵求民事法律事務所
謝謝樹林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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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68.4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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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u0920 : 這可能要直接寄存證信函比較快 05/10 23:13
2F:推 cu0920 : 收到信的時候就會主動聯絡你了 05/10 23:14
只有當事人姓名 手機號碼 車牌號碼 警方那邊不提供住址資訊
這樣說 是有人會耍賴嗎 沒有產生法律效力 就不用負責
※ 編輯: MeiMei5566 (203.204.68.42 臺灣), 05/10/2020 23:29:07
3F:推 colorbest : 警察不是應該聯絡它們嗎? 05/10 23:28
警察只會管他們兩個的事情 因為受傷 有刑法的部分
但是我的車子只是財務損失 屬於民法 警察不管的
※ 編輯: MeiMei5566 (203.204.68.42 臺灣), 05/10/2020 23:30:32
4F:推 colorbest : 看起來只能提告了 05/10 23:46
5F:→ cu0920 : 光是已讀不回妳還抱希望嗎XD 05/10 23:49
6F:推 toish : 請警察幫你寄存證信函給雙方 05/11 00:51
7F:→ zoin : 上法院都會跟你耍賴了..過來人經驗..民事不痛不癢 05/11 16:10
8F:→ zoin : 車損還會算折舊 沒受傷算萬幸了.. 05/11 16:11
9F:→ DOMOKISS : 你是因為騎車撞到路邊的停滯車輛嗎 05/11 17:48
10F:→ DOMOKISS : 如果是因為你車子停路邊被撞,一樣可以走刑法 05/11 17:49
11F:→ DOMOKISS : 車損部分 05/11 17:52
12F:→ MeiMei5566 : 我的車停在路邊停車格內被撞哦 05/11 18:50
13F:→ DOMOKISS : 我點你一下!毀損有分刑跟民你知道嗎? 05/11 19:30
14F:→ MeiMei5566 : 完全沒概念 負責案子的警察跟我說是民法 不對囉 05/11 19:51
15F:→ DOMOKISS : 民法只針對不懂的人 05/11 20:29
16F:→ DOMOKISS : 蓄意的定義是由你提出!誰知道這場車禍是怎麼樣發 05/11 20:31
17F:→ DOMOKISS : 生,還是他故意波及? 05/11 20:31
18F:→ DOMOKISS : 警察都只會騙善良老百姓!要有點法律概念 05/11 20:31
19F:→ DOMOKISS : 反正先提出後蒐證。只要你提出,繳錢。後續是警察 05/11 20:33
20F:→ DOMOKISS : 拘提到案,至於有沒有罪,那是法官裁定。 05/11 20:33
21F:→ DOMOKISS : 有沒有蒐證的問題。這不是重點!重點就是以刑逼民, 05/11 20:34
22F:→ DOMOKISS : 讓他們就範 05/11 20:34
23F:推 cu0920 : 樓上好強 以後我遇到請教教我 05/11 20:40
24F:→ DOMOKISS : 我讀大學時的老大,稅法大哥 蔡孟諺 目前稅法聯盟 05/11 20:44
25F:→ DOMOKISS : 擔任要職 05/11 20:44
26F:→ DOMOKISS : 蔡孟彥 05/11 20:44
27F:→ zoin : 你有車體險就直接出險 不然就先調解再走民事算折舊 05/11 20:48
28F:推 cu0920 : 原來是法律人士 失敬失敬 05/11 20:52
29F:→ DOMOKISS : 我不是法律人士,只是我的課程有必要修法律相關學程 05/11 20:55
30F:→ DOMOKISS : 。但我兩個學位就是了 05/11 20:55
31F:→ DOMOKISS : 忘記補充,但是我的學位都跟法律無關!所學的剛好 05/11 21:07
32F:→ DOMOKISS : 夠應用於生活日常 05/11 21:07
33F:→ MeiMei5566 : 感謝D大分享 受教了 05/12 10:24
34F:→ sachajam : 本版臥虎藏龍 05/12 12:02
35F:→ MeiMei5566 : 暫時沒問題 連絡上女生 態度很誠懇 有條線可以處理 05/12 20:55
36F:推 booty24 : 推 D大 小妹佩服 05/12 23:06
37F:→ DOMOKISS : 這不用佩服...只希望大家能為了自己的權益。多多研 05/12 23:35
38F:→ DOMOKISS : 畢竟刑事案件的多寡,對於該區的分局有一定的壓力 05/12 23:35
39F:→ DOMOKISS : 警察能推,一定都推掉。況且他們又是警務人員,站在 05/12 23:36
40F:→ DOMOKISS : 法上,他們說都比誰有說服力 05/12 23:36
41F:→ DOMOKISS : 只希望各位版友們,能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05/12 23:37
42F:推 yles4321 : 推D大 祝福原po順利 05/13 20:37
43F:推 packing33 : 提刑事最多到地檢署就被打回票了 05/16 11:10
44F:→ packing33 : 你還是要提民事才看得到法官 05/16 11:10
45F:→ DOMOKISS : 如果自述方成述又有辦法舉證基本上看到法官都不是 05/16 14:03
46F:→ DOMOKISS : 問題。 05/16 14:03
47F:→ zoin : 刑事到檢察官就不起訴了 去查一下毀損 過失知道了 05/17 12:51
48F:→ DOMOKISS : 不小心跟蓄意差很多 05/17 12:55
49F:→ DOMOKISS : 不小心,走的是民庭。蓄意是有破壞之意圖,兩者不同 05/17 12:57
50F:→ DOMOKISS : 走刑庭,舉證不足確實不起訴!但重點是威嚇逼迫。 05/17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