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vilna (Liliana)
看板Shu-Lin
標題[大心] sony k610i 紅色手機
時間Thu Dec 11 20:57:47 2008
昨天才在哭哭手機掉了。
今天撿到的人就還我了!
也太幸運了,這世界上還是有善良的人存在的!
而且連我跟我哥帶去的燒仙草他們也拒絕了。
我還以丟手機這樣的東西是找不回來的,
最難過的不是要再花錢,而是裡面的簡訊有很多回憶。
失而復得的感覺真好!
以後我撿到手機也要想盡辦法的把它還回去!
※ 引述《devilna (Liliana)》之銘言:
: 哭哭~
: 今天中午去沙崙國小對面的籃球場打球時
: 它可能從外套滑出去了
: 是SONY K610i紅色的
: 手機套是紅底白點 還有長頸鹿一頭
: 有人撿到的話可以跟我連絡嗎
: 我會奉上飲料一杯答謝的
: 撿到它的屍首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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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97.213
1F:推 Tabris157 :恭喜啊 12/11 22:00
2F:推 peyyg :真好~~好人~之前我也有掉過,那個人說第2天要約時間拿 12/11 22:16
3F:→ peyyg :給我~所以我就沒有先辦停話~後來被放鴿子~ 12/11 22:17
4F:→ peyyg :還被盜打4000多元0204~~整個都欲哭無淚~ 12/11 22:18
5F:→ devilna :囧,那也太卑鄙了! 他一定是故意騙你的! 12/11 22:21
6F:→ devilna :還我的人還真我說「下次就沒那麼好運了」 人真好 12/11 22:29
7F:推 woman876 :我曾經撿過手機去警察局.警察叫我留基本資料與身份證 12/11 22:34
8F:→ woman876 :號碼.本來想說做了件好事回家跟家人分享.沒想到卻被 12/11 22:34
9F:→ woman876 :老爸臭罵一頓..,老爸說萬一失主是被綁架而我剛好撿 12/11 22:35
10F:→ woman876 :到手機的話我就會是綁架的嫌疑犯.叫我以後不要亂撿東 12/11 22:36
11F:→ woman876 :西.有看到就裝做沒看到 囧rz... 12/11 22:37
12F:推 yamayi :真的很好耶~~樹林人最棒了 12/12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