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mi (We Can get in on#)
看板Shinhwa
標題[新聞] 「各自戰鬥」神話, 留下商標權 估計會出現陣痛
時間Tue Jun 3 18:23:22 2008
持有人氣組合神話的商標權的OPEN WORLD ENTERTAINMENT聲明說將要徹底管理神話的品牌
. 圍繞此事各成員間的利害關係被絞得更為複雜, 估計往後會出現陣痛.
OPEN WORLD6月3日說明:"為防止出道10年的歌手神話的名義被濫用及維持其品牌的高身價
, 將從6月起以保護體系來開始徹底管理. 要徹底管理在除了已簽署使用合約的GOOD
ENTERTAINMENT之外的其他外部業體內的使用".
公司方面所指的'其他外部業體'是指ERIC和ANDY的個人經濟公司. OPEN WORLD現處於2006
年從GOOD ENTERTAINMENT那裡取得神話的商標權,並訂下了一年舉辦2次日本公演的合約的
狀況.今年因成員們的入伍問題, 提出了代替日本公演的濟州島FANMEETING的提議, 對此
ANDY和ERIC方面傳達了反對立場, 從而引發了問題.
ANDY方面說明道:"感覺不到出席濟州島FANMEETING的必要性, 而且行程對不上, 所以就表
明了難以出席FANMEETING的立場".
現在正有'成員間意見調節困難不就是解散嗎'的反應出現. 對此持有神話的專署權的
GOOD ENTERTAINMENT強調說:"現在專署合約還沒結束, 因此絕對不是解散".
OPEN WORLD方面強調:"如果不履行作為商標權合約條件的舉辦公演的話, 就應該看成是有
關商標權被終止的意思. 以後要使用神話的名字的話需要得到OPEN WORLD的書面同意, 現
在正在進行的或者正在準備中的PROJECT也要在得到OPEN WORLD的事前同意之前停止使用
".
來源: 六感
翻譯: 韓小國 @ BESTSHINHWA
轉載請註明出處, 謝謝
我現在只希望~OW發言能好好思考後再說
事後的道歉多半沒有意義傷害也已經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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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25.72
1F:→ onlybye:所以真的是OW有點火了,身為老闆之ㄧ,我想有時態度強硬是 06/03 18:29
2F:→ onlybye:應該的.....(會被踢嗎。。。。) 06/03 18:29
3F:→ Meisel:看完這一篇才懂了前面的兩篇公告到底要表達什麼... 06/03 18:31
4F:→ Meisel:簡而言之,這是一場成員所屬經紀公司之間的權力角力戰 06/03 18:32
5F:→ onlybye:偏偏成員就是其所屬經紀公司的老闆...所以才會有解散疑雲 06/03 18:34
6F:推 Meisel:當合約內容"合體活動"的履行橋不攏,OW給另兩家公司下馬威 06/03 18:35
7F:推 jessleaf:我終於看得懂了!! 有點無奈阿..... 06/03 18:54
8F:推 yuabcd:不要這樣!!..會讓我覺得很難過... 06/03 19:04
9F:推 avenuehey:他們拉扯的 是我們肉做的心啊!!!!! 06/03 19:13
10F:推 eeeting:不想懂........ 只想看六隻好好的 06/03 19:36
11F:推 jung:個人解讀 : OW擁有神話商標權,授權GOOD合約期間內辦N場以 06/03 19:37
12F:→ jung:"神話"為名的海外演唱會,目前還剩2場,因為Eric&DW要從軍不 06/03 19:38
13F:→ jung:能出國,所以協調將合約內容改在濟州島辦Fanmeeting,辦演唱 06/03 19:39
14F:→ jung:會是要跟各成員的經紀公司簽約的,這時Andy&Eric因為不知名 06/03 19:39
15F:→ jung:原因不能配合濟州島演唱會,猜測可能是以跟合約內容不符就拒 06/03 19:40
16F:→ jung:絕了濟州島Fanmeeting,既然今年辦不成海外演唱會了,那授權 06/03 19:40
17F:→ jung:合約就終止了(猜想合約可能是剛好到今年終止),接下來GOOD要 06/03 19:40
18F:→ jung:再辦演唱會就要得到OP的重新授權(要付錢) 06/03 19:41
19F:推 jung:所以跟成員或經紀公司應該無關,是GOOD好像虧了 06/03 19:45
20F:→ onlybye:臆測還是有點關係的。。。,不過GOOD看起來真的頗委屈。。 06/03 20:00
21F:推 ellesa:不管OW和GOOD如何,今天的公告都讓深信神話FOREVER的飯們 06/03 20:06
22F:→ ellesa:傷心了. 此篇標題看的我心好痛>"< 06/03 20:06
23F:推 bessy1102:嗯~看不懂就算了..還一堆公告出來= ="我只要簡單的.... 06/03 20:13
24F:→ bessy1102:SHINHWA FOREVER呀.. 06/03 20:13
25F:推 cilover:今天的公告真的很令人傷心 都離成員當兵日子不遠了 06/03 20:14
26F:→ cilover:這個陣痛期 實在來的不是時候 06/03 20:16
27F:推 calistop:都陣痛了就是快生了 大家來等好消息吧XD 06/03 20:29
28F:→ onlybye:LSD大大~~~不好意思我笑了,,想知道生男生女..等~~^^ 06/03 20:38
29F:推 sharlinee:希望今晚DW不要寫日記..... 06/03 21:23
30F:推 yuabcd:六隻一起生會不會比教好( ′-`)y-~ 06/03 21:45
31F:推 jasmineo:心悶悶..好悶..悶悶悶悶 06/03 21:46
32F:推 vvtotal:看了感覺很悶 06/03 22:21
33F:推 lovinghsin:不開心...悶悶悶悶悶悶.... 06/03 22:58
34F:推 jung:這則新聞很矛盾 1."其他外部業體"怎麼可能是指ERIC和ANDY的 06/03 22:59
35F:→ jung:個人經濟公司,他們根本不需要"神話"這個商標來從事個人活動 06/03 23:00
36F:→ jung:2.GOOD說的專署合約還沒結束(專輯使用) 跟OW說的商標權被終止 06/03 23:01
37F:→ jung:(演唱會使用)根本無關是2碼子事,現在只是需要重簽約而已 06/03 23:02
38F:→ jung:跟解散應該扯不上關係吧? 06/03 23:02
39F:推 appry:也覺得應該像西瓜說的一樣 大家來等好消息吧!!!不要想太多 06/03 23:33
40F:推 novivi:個人解讀,就是eridy認為濟洲島FM代替JP con的內容與合約 06/03 23:34
41F:→ novivi:不符,中間也可能有什麼利益關係吧?所以OW針對eridy做這밠 06/03 23:35
42F:→ novivi:這麼強硬的說法,但中間到底是怎樣,大人的事小孩很難瞭解 06/03 23:35
43F:推 novivi:現在就是做球給eridy的公司吧!扯不上解散啥的,合約都還在 06/03 23:38
44F:推 Meisel:Ricdy的個人經紀公司對於"神話"商標持有者確實是外部企業體 06/03 23:43
45F:→ Meisel:啊,我的理解是,OW意思是不履行合約"形同"終止他們對神話 06/03 23:45
46F:→ Meisel:商標權的使用,他們覺得損失很大這樣>.< 06/03 23:49
47F:推 iris20:為什麼我看來看去還是看不出來什麼意思,我很笨>< 06/04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