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yjop2012 (必要的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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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工讀未滿一個月可告知離職後直接走人嗎?
時間Sun Oct 16 05:44:58 2016
手機排版請見諒
我是大四生,因為課很少想說找個打工打發時間順便賺點錢
現在是某量販店收銀員
因為各種原因導致我覺得這份打工令我很不愉快,只要想到要上班就覺得很煩躁
(之前打過的其他工比現在累的也有但都沒這樣過)
星期四因為真的臨時有很重要的事
是學校申請東西的最後一天,但我交的資料影本太模糊導致我必須趕回家拿正本
(我是到外縣市讀書的)
要是沒申請到是三 四萬的損失所以不得不請假
但打電話過去話都還沒說完就被說今天一定要到班,不然自己跟課長講
之後課長手機打了快兩個小時都沒接,沒辦法只好傳簡訊,順便說了要離職
禮拜四當晚就沒去上班
後來課長回簡訊叫我把剩下的班上完再走(剩一個禮拜左右)
但我原本是打算禮拜四當晚開始就不去了,因為週五週六剛好休假,也很不想之後去上班
還要看人家臉色
禮拜天有晚上的班,很想直接不去
有以下問題,希望有版友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有爬文過了
1.勞基法只說三個月以上要提早十天告知
沒說未滿三個月的情況,所以是可以告知後直接離職嗎?
2.當初進去時有寫合約,雖然勞基法說沒寫離職書照樣離職成立,但我還是擔心不寫就離
開會不會造成什麼影響
3.用簡訊告知離職時沒明確說是要馬上離職,後來也沒明確回應是否會上完剩下的班,這
樣禮拜天的班直接不去沒問題嗎?
4.薪水是每月5號發,那離職後是過幾天就可以領到還是要等到下個月5號呢?
5.如果直接禮拜天就不去會對我之後的求職造成影響嗎?因為想說只是做不到一個月的工
讀,只要履歷表不寫未來的雇主也不會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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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2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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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yjop2012 (39.9.29.116), 10/16/2016 05:49:59
1F:推 JohnCenaRiz: 工作未滿三個月內不用預告期可以直接離職,薪水做10/16 11:01
2F:→ JohnCenaRiz: 幾天都要給薪 10/16 11:01
謝謝,剛剛有直接打電話去做確認了
※ 編輯: fyjop2012 (39.9.29.116), 10/16/2016 13:08:05
3F:推 typecat: why not? 10/16 13:32
4F:→ louis5265: 直接說你不做了 叫老闆把薪水算一算 你要拿 10/16 16:10
5F:→ milkcat0814: 當然可以,只是不負責的行為而已 10/16 23:00
6F:推 nigell: 當然可以 10/17 00:22
7F:→ lmi558: 多一點責任心吧....不去至少也講一聲 10/17 14:22
8F:推 nonofixfix: 未來很難說不會再遇到與現在工作環境有關的人 10/18 06:45
9F:→ nonofixfix: 建議你把剩下的班上完,最後留個尚可的印象也好 10/18 06:46
10F:推 a0919676956: 工讀生就是要亂離職,這是正常的,在你發文的現在, 10/18 10:23
11F:→ a0919676956: 不知道有多少人突然走的了 10/18 10:23
12F:→ a0919676956: 不過還是建議你講一下,以後才不會難看,畢竟在那離 10/18 10:24
13F:→ a0919676956: 職的很正常 10/18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