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ngkaichin (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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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哭訴] 我的薪水
時間Sat Jun 7 00:09:17 2008
※ [本文轉錄自 Hsinchu 看板]
作者: yangkaichin (靖宇) 看板: Hsinchu
標題: [哭訴] 我的薪水
時間: Thu Jun 5 22:46:54 2008
之前在拉雅漢堡牛埔店工作
雖然沒有做很久
但是老闆談的薪水差太多了
前一個離職的員工
做大約十天
時薪原訂一百
以九十元一小時支付之
我做十八天
時薪原訂一百
實做一天七小時多
當初講是說一天以八小時計費
而今卻因為一日的曠職,
硬說我工作表現不佳,不在乎這份工作。
說以她的感覺,我只配領車馬費。
一天以三百元計!
工作十八天,預計薪水5400!
也就是說,每天早上四點起床五點上班到中午十二點半左右,
這樣子做了十八天,只能領五千四百元。
==========================
不喜歡數學的人可以先離開啦~~~
18X8X100=14400當初原訂金額
18X8X100-3000=11400這是他說曠職要扣三千元我答應他的金額,
也是我的最低限度。
如今卻只給5400,換算一下。
每日工作7.5hr,共18day,實做時數:135hr。
薪資共5400,平均時薪四十元整!
而且每日工作一定超過7.5hr!
請問各位版大,這樣子的我,可以向哪個機關申訴呢?
我媽媽告訴我,
因為上班都沒有打卡證明,
所以如果真的鬧大了,
老闆大可以概否認,
說從來沒有這個員工在這裡做過。
當然,這是最壞的打算。
請各位跟我買過東西的人啊~
如果到時需要做證,請跳出來幫個忙啊!
++++++++++++++++++++++++++++
當然,多少會有人想說,
一定是你工作不力,
雇主才會這樣對你的。
不過,說真的,
如果你在他麾下工作過,
你對整個社會的信心都會失去。
因為整個工作讓人很沒有成就感。
以我做服務業多年的經驗,
看見客人的歡笑和鼓勵是身為服務員最大的成就。
在拉雅牛埔店,當然有客人對我讚賞,也有客人對我批評。
這些我都接受。
因為,我忙的時候的確會顯示出不耐煩,這些我都知道。
只是今天去領薪水,
老闆娘的態度讓我極度不悅,
而且薪資過度不合理。
她讓我等了二十分鐘,才開始跟我談薪水的事。
而談論過程中,動輒提及礦職的事。
曠職我扣三千已經覺得很不合理了。
結果最後竟是如此結果。
談論過程讓我不悅:
資方:我看過監視錄影器,我覺得以你的表現,
不適合領你所開出來的價格。
而且你無故曠職,這對我們店裡造成很大的影響。
我:前兩天我都是抱病上班你也看到了,
星期三是因為真的體力不支,感冒加劇,到中午才醒來,
醒來後又昏昏沉沉。
資方:你不用說,你請假沒有提前講,就是不對。
況且身體不適,難道真的難過到連電話都不能打了嗎?
我:如果你這樣講,
那我給你扣三千全勤,其他照原訂時薪給付。
共11400元整。
資方:不可能!以你的工作表現,時薪一百,對你來說太高了。
除了你曠職之外,你還有太多行為讓我覺得你不適用這種時薪。
我:那你可以講,你都可以講,
你只要說得出來,我心服口服的話,那我也認了。
資方:我沒有那麼多時間跟你說,
而且你的"所作所為"你自己"心理有數"。
(不知道是我對文字敏感還怎樣,聽到那八個字,覺得好被污辱。)
我:那沒關係,你打算給我多少你就給,
我現在趕時間,我一樣簽收據給你。
資方:以你的工作態度而言,我跟吳先生認為你只能領車馬費。
我:車馬費?那你打算給多少?
(我開始有點不悅。)
資方:一天三百元。
我:我不能接受!
這跟當初說的完全不同,
不同之外又相差太多。
我完全不能接受!
資方:你如果不能接受,你改天再跟吳先生談,
不過你要先約時間,因為我們不是每天都有空理這種事。
我:那你們電話沒換吧?
資方:我們不會沒事換電話。
我:那你們電話都會開機吧?
資方:我們平常都是開機著的啊!
我:那我難道不能知道我到底做了什麼,
讓你們只支付我車馬費嗎?
資方:你改天來再跟吳先生談。
==========================
後來我提起包包就走人了!
整個過程十分不悅。
除了一開始懷著要領薪水的快樂心情,
後來談到薪水只餘5400,心情整個down。
麻煩各位父老鄉親兄弟姊姊們站出來啊!
這樣的強權,我們難道要接受嗎?
對了,曠職過後因為我已經排休,
結果他在我休假期間打來說,
我不用再去了。
就是這樣被解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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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5.51.83
※ yangkaichin:轉錄至看板 ask 06/05 22:47
※ 編輯: yangkaichin 來自: 123.195.51.83 (06/05 22:50)
1F:→ chaos0204:沒打卡證明!很麻煩~~砸店吧(誤) 06/05 22:50
2F:推 yanagawa:請問這位警專的大大~~你何時跑去打工 快點考上吧 06/05 22:52
3F:推 una888:你老闆真的太壞了~要省錢也不能這樣對員工!!! 06/05 22:52
4F:→ yangkaichin:噗!我應該考不上了啦!你是哪位啊? 06/05 22:58
5F:推 yanagawa:加油一點吧!! 應該不是很難才對 06/05 22:59
6F:→ miseil:都沒有的話大概就真的沒啥機會了 06/05 23:00
7F:→ Jhunan:有監視器嗎... 勞工局可以申訴 對方會輸.. 06/05 23:01
8F:推 mason1025:. . . 06/05 23:04
9F:→ yangkaichin:叫他舉例卻又推說沒時間。 06/05 23:04
10F:→ yangkaichin:有監視器,他就是以監視器內容說我工作態度不佳。 06/05 23:04
11F:→ yangkaichin:推文反了...sorry... 06/05 23:04
12F:推 NCK:找蘋果看他怕不怕生意爛掉~~ 06/05 23:06
13F:→ yangkaichin:他打算關店,因為員工一個個都被氣走了。 06/05 23:06
14F:→ yangkaichin:老闆的態度讓員工無法接受,當初開店的四個員工, 06/05 23:07
15F:→ yangkaichin:已經完全離開,只剩醫師的朋友在幫忙。 06/05 23:07
16F:→ Jhunan:那你可以拿監視器的上下班時間 舉證 嗯嗯 大概是這樣 06/05 23:08
17F:→ yangkaichin:監視器是老闆的,他哪會傻傻拿出來啊! 06/05 23:09
18F:→ yangkaichin:況且,我們兩個尚未領薪的員工,真的無法舉證。 06/05 23:09
19F:→ yangkaichin:如果請附近居民來說,有可能當證據嗎? 06/05 23:09
20F:推 LINKBEAR:這一張蜘蛛在那裡!是在光復路toyota附近嗎.. 06/05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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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F:→ yangkaichin:樓上推錯文? 06/05 23:14
23F:推 ImAllen:實際工作時間平均時薪低於95元就可以申訴, 有申訴有機會 06/05 23:15
24F:→ Jhunan:剛剛幫你查了一下 假設全員工都無打卡制度 可以申訴~ 06/05 23:21
25F:→ Jhunan:先上勞工局寫申訴書吧..假如不清楚 可以明天打去問看看 06/05 23:22
26F:推 gargamel:找時間去理論時, 帶著蘋果及錄音筆.. 06/05 23:23
27F:推 bow5254:也太扯了吧 這種爛老闆跟他爭到底拉 06/05 23:33
28F:推 chienk:再發個好文徵徵人 一定會有其他人上當的 免洗工讀生 06/05 23:34
29F:推 LINKBEAR:推先上勞工局寫申訴書.一切依法行政.加油 06/05 23:35
30F:→ LINKBEAR:記得要回來回報戰情. 06/05 23:36
31F:推 snownow:這種老闆太過分了吧...告死他\__/ 06/05 23:44
32F:推 Pash77:PTTLiftLaw 很多這種例子,爬一下文就知道很好申訴成功的 06/05 23:44
33F:→ sinacity:讓他倒店吧~~發不出薪水.搪塞一堆理由.不過沒有簽到本很 06/05 23:56
34F:推 boboleo:把你的文修掉,不要有徵人那段!這樣對你不利 06/05 23:57
35F:→ sinacity:難證明你的清白.但要求資方提在職工作證明來反駁 06/05 23:57
36F:推 snownow:但不是說有監視器 要求提出來看呢?? 06/05 23:59
※ 編輯: yangkaichin 來自: 123.195.51.83 (06/06 00:04)
37F:推 mc0303:我不會去那邊買了 06/06 00:07
38F:→ ljwggf:只有單方說明…不予置評,再多話就鄉民化了 06/06 00:15
39F:推 steven0211:哇靠,好惡劣的店家,這可以PO到黑店版了吧,之前我家 06/06 01:09
40F:→ steven0211:的2個工讀生還跟我家的員工旅遊一起到印尼渡假勒 06/06 01:10
41F:→ zyxel:成本物價一直升高 新竹的拉亞卻一直開 06/06 06:05
42F:→ remax:無故曠職本來就是職場大忌...... 06/06 10:21
43F:推 magicsiren:去勞工局申訴他!!! 06/06 14:19
44F:推 hatepm:我沒有看完 想也知道店家會怎樣說 找勞工局吧! 06/06 16:07
45F:→ hatepm:之前也有一個超商老闆說 死也不會給我錢 最後也乖乖付款 06/0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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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F:推 rumormonger:不過要礦職三天 才會被火吧 06/07 23:21
47F:推 ghsty:勞基法不是定假的,就算沒打卡,也有很多方法證明 06/08 02:18
48F:→ ghsty:人證,物證,包括你熟悉他餐廳的運作流程,都是證據 06/08 02:19
49F:→ ghsty:時薪勞基法有規定最低薪資,只要你願意花時間, 06/08 02:20
50F:→ ghsty:只要你願意花時間,你贏得的不只會是區區的另外的五千 06/08 02:21
51F:→ ghsty:而是5千加上他的餐廳形象,如果那業主願意把自己的形象貶低 06/08 02:22
52F:→ ghsty:到不如5千元,那你也該高興,等著看他能經營多久吧 06/08 02:23
53F:推 lotree73:推~申訴申訴.. 06/10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