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gyverL (南無阿彌陀佛)
看板SanFrancisco
標題[問題] 失業救濟金與保險問題,順便找工作
時間Thu May 23 14:45:07 2024
請問有沒有人知道當CA EDD的Unemployment Insurance領完了之後,
接下來還有什麼可以領的?
CA EDD UI是給$450x6months,一年內領完,目前已經領完了
聯邦有失業救濟金可以申請嗎?
此外,EDD說一個case是一年,那一年之後可以再申請一次嗎?
它上面只寫說如果過去18個月有賺到足夠的錢就可以申請
然後,關於加州沒有Health Insurance在報稅時的Penalty,
它是說三個月內或不在美國不用罰,那如果一年的前四個月都不在美國
那是回來後才算三個月嗎?還是都是從頭算?
最後,順便徵一下工作,如果有善心人士願意提供IT職缺資訊,不勝感激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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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Xa73: 領完了就要有收入去累積新的額度。聯邦沒有補助 05/24 00:48
請問EDD是說過去18個月,那最後六個月的重疊時間能累積到新的額度嗎?
比方說
9/1/2023失業,下次能申請的時間是12個月後,也就是9/1/2024,
但是9/1/2024之前18個月會有六個月的重疊時間,也就是3/1/2023~9/1/2023,
這段時間是有收入的,那9/1/2024能夠再次申請失業救濟金嗎?
2F:推 Xa73: 你需要自己向covered CA申請exemption 05/24 00:52
3F:推 Xa73: 我潦倒時在餐廳打工吃免費的,然後領CSA食物 05/24 00:59
4F:推 Xa73: Nova job center資源都是免費的,看一下吧 05/24 01:02
5F:推 minilemon: 加州保險是回來後才開始算的 05/26 11:15
那請問台灣如果有醫療保險或是健保,能夠算是有保險嗎?
在台灣的醫療險是有說國外就診是有部分給付的
6F:→ MacgyverL: 謝謝資訊分享 05/28 04:57
※ 編輯: MacgyverL (98.51.2.164 美國), 05/28/2024 05:03:29
7F:推 minilemon: 我離開加州幾個月後申請covered CA時 只說人在國外所 05/28 05:12
8F:→ minilemon: 以結束原有的保險 現在回來加州要申請保險 05/28 05:12
10F:→ minilemon: lty-details-and-exemptions/exemptions/ 05/28 05:12
11F:推 minilemon: 上面網頁寫的exemption 條件還滿清楚的 05/28 05:14
12F:推 minilemon: 我人在國外時有沒有保險他們並沒有詢問 05/28 05:23
13F:推 Xa73: 該份收入合乎規定就能重啟救助金 05/28 13:18
14F:→ MacgyverL: 感謝感謝 06/04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