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skade (浩室界第一把交椅)
看板San-Ying
標題[協尋] 黑色 iphone 7 (附賞金)
時間Mon Apr 17 21:52:28 2017
4/12凌晨搭計程車在亞東醫院下車 手機遺失在車上
是黑色128G iphone 7 附透明空壓殼
已至警察局報刑案(侵占遺失物)
警察可用手機碼找到通話紀錄 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若您有朋友最近撿到手機 幫忙勸勸他還給我 我願意包個五千紅包給您
同時你朋友可避免背上刑案(找回我會立即撤案)
因手機裡面有很重要的資料 只求趕緊找到手機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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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9112320: 呃…我只是想問而已 這個不能撤案吧? 04/17 21:57
2F:→ Kaskade: 告訴乃論可以 我相信撿到的人只是一時糊塗 真找到我會撤 04/17 22:00
3F:→ Kaskade: 告 04/17 22:00
4F:推 beebeela: 我的iphone報案2年了沒找到耶......... 04/18 11:51
5F:推 terran0461: 請教一下,若下一個乘客撿到送到警局,他是會被認定 04/18 11:56
6F:→ terran0461: 為"侵佔罪嫌"?? 04/18 11:56
7F:→ Kaskade: 送到警局就不會啦 因為警察局就會通知我去領了他沒有侵站 04/18 19:45
8F:→ jans0204: 先兵後禮 撿到的人怕麻煩 就直接丟溝了 04/21 02:49
9F:噓 jans0204: 2沒壞 我非檢者 只是語帶威脅 令人不悅 04/21 02:58
10F:噓 jans0204: 紅明顯 正確做法 不提報案刑責 只懸賞哀兵訴求 才有希望 04/21 03:28
11F:噓 jans0204: 遺失地是板橋 你po三鶯版 難不成 你全台都po了嗎? 04/21 03:38
12F:→ jans0204: 說者有賞 撿者無 這種邏輯與誠意 令人質疑 04/21 03:42
13F:→ jans0204: 再說你確定是遺失在車上嗎? 你怎不記車號或要名片? 04/21 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