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linyes (MUSE)
看板Salary
標題[心得] 試用期要多上兩天班
時間Fri Nov 2 20:21:24 2012
事情是這樣的
原PO最近剛應徵上一份工作,而這也是我第一份正職
因為當初面試後對公司未來發展有所期待
加上福利制度也不錯,所以獲得offer後,就決定去上班了
本周四,也就是昨天為正式上班日
公司的休假制度是隔周休,這點我在面試前就已經知道,所以沒什麼大問題
今天下班前想說問清楚是否是這周末就一樣得上班
但恰巧今天主管不在,所以我改去問會計
得到的回答是:「沒錯,明天也是同一時間,但試用期三個月,每周六都要來。」
當下蠻傻眼的,因為當初面試的時候,面試人員並沒有告知這一部份
回家之後,我撥了通電話給主管,想跟他確認此事,
他說:「公司是這樣規定沒錯,因為希望在試用期間讓大家能夠盡快上手。」
---
唉,我覺得不太開心,這樣變成前三個月只月休四天...然後領25K...
雖然可能牙一咬,撐過去就好了,但就覺得這種感覺不是很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113.123
※ 編輯: jolinyes 來自: 175.180.113.123 (11/02 20:23)
1F:→ rebornz:別去壓 我剛開始工作 我也挑了一個多月才開心上班 11/02 23:59
2F:→ knives:根本是壓榨,不要去+1 11/03 05:21
3F:推 austen911:25k……月休四天,好辛苦…… 11/03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