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kykobe (日劇達人)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合約內容
時間Tue Sep 18 22:09:02 2012
收到錄取通知書上寫
"報到時將另簽立為期兩年的「久任服務同意書」,
規範久任服務之獎金以及違約賠償相關事項。"
當初面試主管是有提到 公司培養員工 希望能留兩年
如果滿兩年會有一筆獎金 沒做滿就沒有
但看到這句話說有"違約賠償相關事項"
不知道這種合約是正常的嗎? 有沒有違法的問題?
我知道通常會有保密條款之類的
沒做滿2年沒獎金 我是沒意見 真的不適合好聚好散對雙方都好
但看到錄取通知書後心裡有點不安 ~"~
明天想打給人資問看看細節
會不會給對方一種還沒進去就想要不做滿兩年落跑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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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60.68
1F:→ f1234518456:這根本就綁約吧? 09/18 22:12
2F:→ shuen1217:似乎沒有簽約金(之類的?)就不用賠違約金 09/18 22:13
3F:→ rickykobe:應該是沒簽約金 至於到底要賠什麼 通知書沒寫 09/18 22:31
4F:→ rickykobe:所以想明天打電話問人資合約內容 09/18 22:31
5F:→ rickykobe:不然等到都準備好要報到 才發現有問題不簽 會很尷尬 09/18 22:31
6F:→ rickykobe:畢竟還有別的offer 這也是我考慮的因素之一 09/18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