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gle (120617 永不再躲)
看板Salary
標題Re: [問題] 關於薪資未達103
時間Fri Sep 14 18:02:14 2012
※ 引述《x5533461 (保全)》之銘言:
: 小弟之前有趣徵才不少的工作
: 最後算是我家附近找到一家餐飲店當打工
: 時間是5點到9點,我知道時數不長
: 但是老闆給的薪資卻是一小時85-95我不確定
: 想請問各位,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
: 還是103這個數字只用在正職?
去告他,去告他,快去告
去告這種小餐飲店,確實是有可能會讓自己搞丟那個工作
但是其實對於自己根本沒有什麼好損失的
同樣的低階工作,這個社會比他高薪的滿街都是
根本不用擔心告了以後會難找工作,因為人家根本不會去看也不會去查
這種低階工作,流動率這麼大,像螻蟻一樣,
除非你自己爆料給新老闆知道,否則根本不會有人刻意去查你以前有沒有告過老板
反過來說,你要是去告了,有沒有好的影響? 答案是有
第一點,你告了,你那些舊同事就算是解脫了
第二點,告到上新聞,對這個社會有正面示範的意義
快去告,不守法的老板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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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職涯目前最有意義的一件事
大概就是讓某個便利商店的老板開始乖乖替員工請勞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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