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sael (如果沒有夢 人生就無趣)
看板Salary
標題[請益]
時間Fri Sep 7 18:11:03 2012
今年初老闆把公司倒閉後,我沒申請調解,因為老闆早就不見了
所以我就控告老闆,想用判決書內容來申請"薪資墊償",
現在已經取得法院判我勝訴的證明書
勞工局卻無視判決書,要求我"要跟資方補辦調解"後才能申請"歇業認定"
擺明把勞工局擺在法院上面
這種官僚做法合理嗎?
有管道可控告勞工局瀆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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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6.58.10
1F:→ maosun:本來就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啊~要先看你告老闆什麼? 判決內容是 09/07 18:30
控告內容:民事勞字小額訴訟 判決:被告應付告訴人我32000
※ 編輯: zsael 來自: 36.236.58.10 (09/07 18:32)
2F:→ maosun:什麼?(推測應該是民事求償薪資勝訴,只能申請強制執行) 09/07 18:31
3F:→ maosun:勞工局辦理薪資墊償要走行政程序~程序有瑕疵請申訴->訴願-> 09/07 18:32
4F:→ maosun:行政訴訟(找高等行政法院or地方法院的行政訴訟庭) 09/07 18:32
5F:→ maosun:你打民事訴訟判決的結果是"老闆要不要賠錢? -> 要" 09/07 18:33
6F:→ maosun:至於怎麼賠? 既然老闆已經跑了~就沒辦法聲請強執 (也就是要 09/07 18:34
7F:→ maosun:申請墊償,再循行政救濟),打民事是沒用的 09/07 18:35
8F:推 barry06:如果勞保局直接給你 那才是瀆職 09/07 19:45
9F:推 ErosYuan:勞工局是行政單位,一切要照程序來! 09/07 19:51
10F:→ parfait1984:光循行政救濟你就會搞很久,最後還是一樣沒錢 09/07 20:53
11F:推 kai761:很奇怪,為什麼不針對問題解決,還想告勞工局,橫生枝節? 09/08 01:06
12F:→ kai761:1.判決:自己斟酌要不要去國稅局查財產,然後聲請法院執行 09/08 01:09
13F:→ kai761: 因為如果人跑了,恐怕難執行到 09/08 01:09
14F:→ kai761:2.墊償:需要(1)已被註銷工廠、營利登記等 "或" (2)歇業認定 09/08 01:11
15F:→ kai761: (1)先上經濟部或市府網頁查 如果沒,只好去作(2) 09/08 01:12
16F:→ kai761: 咕狗"歇業認定",就有相關資料 09/08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