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aul (ooxx)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關於離職
時間Wed Jul 4 18:18:53 2012
目前的工作未滿一年~但是想離職了
我已經向公司提了兩次了
第一次是6月初~公司以滿單為由.希望我在幫忙一下~所以我就討價還價做到7月中
說會在徵人
可是公司並沒有要徵人
第2次就今天啦~跟公司說~我最晚月底閃人
如果公司在不放人....那我該如何處理?
我之前有爬過文了~工作未滿一年~要在一個月前提出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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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9.6
1F:→ gv390:勞基法規定,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十天前告知就可.. 07/04 18:21
2F:推 DreamOfPilot:是 10 天 ............ 07/04 18:21
3F:→ juliantaipei:勞基法沒規定員工自請離職要多久前告知! 07/04 19:01
4F:→ juliantaipei:而是規定企業要資遣員工必須多久前告知! 07/04 19:02
5F:推 DreamOfPilot:樓上去把勞基法重看一遍看清楚吧 07/04 19:03
6F:推 dog5566:有規定阿 只是沒罰則 07/04 19:24
7F:推 dantty:10天,有這條 07/04 19:24
8F:→ juliantaipei:見笑見笑... 07/04 19:55
9F:推 justbejoni:我也找不到罰則,難怪部份雇主都會惡意威脅不放人 07/04 20:22
10F:推 drano:勞基法規定要"告知",有告知即可,不需資方"恩准"… 07/04 21:00
11F:推 terrankingtw:未滿一年只要10天前吧 07/04 21:24
12F:推 a07280626:請問10天是包含六日嗎? 還是10個工作天? 07/04 21:53
13F:推 ErosYuan:含六日 以日曆的日子去計算 07/04 22:39
14F:→ angelaul:是10天啊~..那我看錯了! 07/04 22:48
15F:→ angelaul:那我知道了..3Q 07/04 22:49
16F:推 lense:記得留下紀錄保護自己 07/04 23:31
17F:推 VerX:很簡單...寄存證信函告知 即可.... 07/05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