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sh (XDD)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勞保異動單
時間Tue Jun 5 21:33:09 2012
我在四月底於A公司離職,5/1就到B公司報到,
但上班一周後發現工作內容我不太喜歡,
於是與B公司主管談過後,依正常程序離職了。
今天有幸得到一份還不錯的offer,六月中報到,
需要準備的報到文件包含了離職證明.勞健保轉出單.勞保異動明細,
原本A公司的離職證明.勞健保轉出單我都繳給B公司了,
今天接到錄取電話後也立刻再向A公司要了一份,
到這邊看來都似乎很完美沒有問題,
但是....................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跟新公司提過B公司這一周的工作經歷,
而新公司因為是代理日本品牌產品,公司文化也比較偏日系較嚴謹一些,
(他們有撥電話到A公司詢問我的工作表現.離職原因等等)
一旦我繳交了勞保異動明細,這一周的經歷就會被發現了,
新公司會不會覺得我刻意隱瞞,影響對我的觀感而改變錄取的決定?
(有人的公司真的因為這樣就改變主意的嗎???)
請問各位較有經驗的前輩,我該怎麼作比較好呢?
1.先mail給新公司人資告知這一周的經歷,並告知B公司聯絡方式。
(該怎麼起頭比較好?總覺得怎麼表達都有點奇怪)
2.等六月中報到繳交報到文件再跟人資提一下這段經歷。
3.不先表態,等人資有詢問再作說明。
還有更好的建議嗎?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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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131.60
1F:推 ghost008:進去後繳給他b公司勞健保 他不講話就當作沒事情 06/05 22:21
2F:→ ghost008:少打"轉出單" 通常HR不會吃飽太閒沒事找事做 06/05 22:22
3F:→ fash:我一直嚇自己的想說會不會她覺得我說謊就立刻叫我回家..... 06/05 22:53
4F:推 ninan:說謊是"造假工作經歷",求職者本來就沒有義務告知"所有"工作 06/05 23:42
5F:→ ninan:經驗啊 (況且才一週。。。。) 06/05 23:42
6F:→ fash:明白了!!謝謝ninan 06/06 01:00
7F:→ noblempress:我不找要交勞保明細的公司 就算錄取才知道要繳也不會 06/06 20:11
8F:→ noblempress:再去... 06/06 20:11
9F:→ noblempress:都什麼年代了 人連自己工作的經歷都不能有隱私? 現在 06/06 20:12
10F:→ noblempress:地雷公司這麼多...... 06/06 20:12
11F:→ noblempress:我也覺得不要騙有寫出來的工作經歷時間就不算說謊了 06/06 20:13
12F:→ noblempress:3不可能的...該繳的東西人事都會催到你繳為止 06/06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