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oooil (叭叭噗)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找到工作再離職還是直接離職?
時間Sat May 5 12:43:39 2012
畢業後進入一間連鎖服務業上班
因人力吃緊故晉升職等算快
不到兩年已是個代店的職位
因種種因素 已經決定要離開另覓頭路
然而因職等關係主管說離職需提前一個月告知
困擾的是我每天上班已經無心於工作卻仍要擔起業績責任 管理人員
請主管另派店長來交接,但主管說目前沒有成熟的人選
請我確定要離職再告訴她她再派人過來
家人男友都認為應先找到再離職
男友表示這樣下份主管才會認為這是個負責任的人
我比較prefer六月底離職也就是任滿兩年再走
而且若未來公司需要立即人力也可直接就職
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38.145
1F:→ f1234518456:找到工作再跑阿 05/05 12:44
2F:推 income2bank:勞基法本來就規定要提早一個月告知啊 05/05 13:12
3F:推 cka:先找到再跑 05/05 13:19
4F:推 justbejoni:當然是個人利益>>>>>>>>>團體利益囉!! 05/05 13:24
5F:→ OrzOGC:一切依法走.別被抓到小辮子就好 05/05 13:40
6F:→ OrzOGC:當然這個法是勞基法.管他什麼公司規定 05/05 13:40
7F:推 WGfriend:看公司風格而定, 05/05 14:05
8F:推 YJM1106:不到兩年 預告20天 05/05 14:08
9F:推 gigi030507:看心情 不爽就辭了 要不然連面試都不能好好面試 05/05 20:02
10F:→ wallace369:只要你有提前說...談好時間離職就很符合 道義了!! 05/06 00:25
11F:→ wallace369:不要那種今天說,可能公司都還沒辦法找人交接你就走 05/06 00:26
12F:→ wallace369:這樣就不好,其他要找到再走OR直接離職,就看你缺不缺 05/06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