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n01982027 (夢露是個好樂團)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關於制服費的問題
時間Sat Apr 28 00:58:47 2012
拿制服時簽名
上面寫未做滿半年
要扣制服費
請問一下
如果制服沒還扣制服費的話還蠻有道理
但如果沒做到半年
有歸還制服(制服只有辦活動時才有穿一年約四次)
幾乎都沒穿到
是否當初拿制服時簽名的部份就沒有效力(簡單的說是否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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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塌塌的貧乳是美麗的錯誤 。 我不是山獅,是個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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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38.117
1F:推 ErosYuan:通常這種私人物品,你拆封用過就是要買下來~ 04/28 01:12
2F:→ ErosYuan:除非公司一早言明是免費提供!不然還是使用者付費~ 04/28 01:12
3F:→ ErosYuan:更何況你穿過了~~ 04/28 01:12
4F:推 NOMOS:不要聽樓上瞎說,勞基法有規定制服是公司應該負擔的,但是你已 11/05 21:42
5F:→ NOMOS:經簽名了,對你不利 不過我在網路上也有看過已經簽名同 11/05 21:44
6F:→ NOMOS:意扣款的員工,離職後去投訴,結果訴願會判雇主罰錢的記錄 11/05 21:45
7F:→ NOMOS:我以前做過的制服工作衣服一毛不用我們出 我還有共五套 離職 11/05 21:46
8F:→ NOMOS:也不用還 是一間外商公司 11/05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