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12 (pp)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離職遭刁難
時間Wed Apr 25 21:52:28 2012
我於現在的公司工作已滿3個月,但未滿半年
由於該部門問題頗多,流動率甚高(1年內>>20人離職),做的一直不愉快
近日獲得了其他的工作機會,想於現在的公司離職,
並於4月24日以口頭及e-mail通知主管及人資提出離職~~
希望能於5月4日離職,以便5月7日至新公司報到
然而,主管以部門人少等理由...拒絕我於5月7日離開
要求我至少應待到5月14日,並完成交接,甚至有可能還要延期
而其交接要求,竟非要我整理好交接清單及檔案,
而是列出一堆實驗報告及技術手冊及新增事項要我完成
根據之前離職的同事所說,主管還會於報告中刻意刁難,並刻意不簽我的離職單
為此,我相當憂心如何至新的公司報到?
不知道是否一定要完成主管新交待的所有工作才能算交接完成?
可否於5月4日直接走人?
如果有人知道,可否提供一下相關資訊?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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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77.77
1F:→ stanleyplus:search~~~ 04/25 21:54
2F:→ rats:請查勞基法 04/25 22:09
3F:→ Borey:不用跟他廢話了 濫公司不用留情面 走勞基法吧 04/25 22:11
4F:推 wsx1983:滿三個月未滿一年,提前10天告知即可。(含假日) 04/25 22:11
5F:推 ase810308:現在爛公司都玩這套是不是?請在mail發文並CC給自己 04/25 22:33
6F:→ ase810308:本人以依照勞基法第16條規定滿3個月未滿1年預告期10天 04/25 22:34
7F:→ ase810308:之後什麼拉哩拉砸交接也請你做一份清單 04/25 22:34
8F:→ ase810308:然後交接人你自己簽名影印留給自己,順便帶錄音筆 04/25 22:35
9F:→ ase810308:把你離職日期錄下去,若資方凹你交接 04/25 22:36
10F:→ ase810308:你就說我已經依照勞基法預告,你們這10天自己去找人 04/25 22:36
11F:→ ase810308:找不到人交接不干我的事情,若離職事後公司要告你 04/25 22:37
12F:→ ase810308:你就寄存證信函 04/25 22:37
13F:推 treasd:好硬 04/25 23:31
14F:→ Fly12:感謝ase810308大大,我知道該怎麼做了,感激不盡~~ 04/25 23:33
15F:→ Fly12:希望大家都不會遇到我的問題~ 04/25 23:33
16F:→ enterpirse:最終就寄存證信給人事與主管,援用十天預告期 04/27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