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n66887 (小小羊兒要吃草)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提出辭職但老闆找不到人交接
時間Wed Apr 25 02:02:15 2012
這份工作做了8個月,在4/2時我用E-mail向老闆辭職,
(不能4/1,怕被當成愚人節的玩笑)
在信中跟他說我只打算做到4月30就結束
而他有回信,也知道我要辭職這件事
信中卻說 "時間我決定,不是你說了算"
到現在仍找不到人來頂替我的工作,只知道最近這幾天有人會來面試
但會不會錄取又是另一回事
而在那邊上班的另一位同事問我能不能多做到5月中
他說要把工作交接給接下來要頂替我的人
其實我本身很不願意繼續做下去,而公司那邊又以責任壓我
除了選擇繼續做下去之外,難道只有換手機、放棄4月薪資的選擇嗎?
我真的累了
要怎麼做,才能無傷地脫離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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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72.21
1F:推 Jinuse:先領到四月份的再說呀 04/25 02:17
2F:推 Lan1982:你拿法律壓他吧 他可決定的應該只是提早離職而非法律規定 04/25 02:18
3F:→ Lan1982:的最低限度 交接啦找不到人忙不完什麼的 那是他的事 硬要 04/25 02:19
4F:→ Lan1982:說"責任" 應該在說若不按規定期間告知離職所產生的損失等 04/25 02:20
5F:推 mucoci:時間是法規決定,也不是老闆說了算 OK的 04/25 02:25
6F:推 YAKATA: 老闆出一個月十萬,就能馬上找到人了。這不是你的責任啊 04/25 02:32
7F:推 Blue6:勞基法有規定,你翻一下 04/25 08:02
8F:→ priorart:時間到走人 交接是老闆的事 04/25 08:51
9F:→ sindyevil:交接資料準備好 記得發給老闆和人資 04/25 08:52
10F:推 s8402019:腳掌在你身上 時間到就走人 04/25 09:47
11F:推 littlebau:主管也是上班族而已,記得這一點,他沒權力決定的你是否 04/25 10:09
12F:→ littlebau:可以離職的,可以決定的是法律,走程序的是人資 04/25 10:10
13F:→ littlebau:所以就是找人資進行法律上的離職程序就很安全了 04/25 10:10
14F:→ littlebau:不用理會以為在私人企業就可以當皇帝的老闆 04/25 10:10
15F:→ littlebau:每次看到有這種慣老闆就很氣- 你目前要緊的是去面試! 04/25 10:12
16F:→ littlebau:得到一份好的工作 04/25 10:12
17F:推 ninan:交接給老闆啊! 把交接清單/清冊準備好,電腦檔案整理好 04/25 10:14
18F:→ ninan:該報的帳弄一弄,就可以去填離職單了 04/25 10:14
19F:推 ABA0525:時間到走人,記得把mail備份跟拍照!! 04/25 11:17
20F:推 VAIOGT:最好是他決定~你時間到了就可以閃了! 04/25 12:04
21F:→ wallace369:急著走的原因是?除非你新工作5月要立即上班 04/25 12:10
22F:→ wallace369:不然建議就是請老闆開一個最後期限給你... 04/25 12:10
23F:→ wallace369:不管到時有沒有找到人,都會讓你走... 04/25 12:10
24F:→ wallace369:圈子是很小的...不要以後被相關同事碰到...!! 04/25 12:12
25F:→ cosy:問老闆 你比法律大嗎 04/25 12:36
26F:→ leavefly:回他:時間勞基法決定不是你說了算~土匪跟皇帝可以不照法 04/25 12:40
27F:→ leavefly:規說了算~你是哪一種?? 04/25 12:40
28F:→ miwako:時間應該是法律說了算:p 04/25 15:41
29F:推 smalldra:勞基法規定內時間過了 你就走人 04/25 16:16
30F:推 dragoni:時間到了就走 老闆是什麼咖? 04/26 02:14
31F:→ bndan:為什麼"離職"不是員工說的算? 老闆當他自己是神嗎 囧? 04/26 06:44
32F:推 inyi:公司是老闆的又不是你的 憑什麼要負這些人事責任? 04/26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