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acs (打馬小蝦兵)
看板Salary
標題[新聞] 知法犯法? 法務部員工控加班費遭A
時間Wed Apr 18 18:34:37 2012
法務部竟然出現知法犯法的情況嗎?台北一名吳小姐之前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擔
任正職工友,常被要求加班幫忙,但加班費卻沒有按照勞基法支付,10年少了將近5萬多
元,直到吳小姐離開原單位才發現加班費短缺,不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表示,已請勞委會
裁決,絕不可能故意短發加班費。
吳小姐生氣的指出,法務部跟宜蘭分署互相推卸責任,之前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擔任正職工友,卻常常被分署要求加班,並幫忙收發公文、輸入檔案等公務員做不完的工
作,可是主管法律機關竟然沒有按照勞基法支付加班費,原本一個小時該給145元,只領
到109元,甚至還有加班時數沒有支付,10年下來,少給近5萬元,她離職後拿到資料才發
現。
吳小姐表示,法務部補2萬多塊,但她實際照他給的資料算,應該是少5萬多塊,之前還少
29個月加班費,以一個月一千塊來算,總共是10萬多塊。誇張的是,工友加班的內容竟然
要接5、6萬薪水公務員的業務,同工不同酬,也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吳小姐說,他們常常接公務員的業務做,比如收發檔案分案、幫忙長官算替代役的分數,
甚至要幫忙輸入署裡業務,接觸到民眾個人資料。吳小姐透露,不只是她,甚至司機或技
工,都常常要接這些非本職的工作,讓吳小姐大感不公平。
對此,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鍾瑞蘭表示,「這件事情一開始,主要是出於法務部的見
解,跟勞委會的加倍發給加班費定義不太一樣,我們會尊重主管機關的意見,然後會儘速
去做一些補發的動作,不會故意短發加班費。」
針對工友、司機的額外的工作內容,宜蘭分署則表示不方便回答,只是現在傳出少給加班
費,甚至壓榨基層員工,讓外界質疑法務部是否發生知法犯法情況。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18/39965.htm#ixzz1sO2WjX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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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別這樣,被岳母看見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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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P543:當然不犯法 台灣司法這麼軟Q一定凹得過去 04/18 18:58
2F:→ aj064534:重罰3000 04/18 19:02
3F:推 ketiro:冰山一角,我以前在執行處待就是這樣的情況,事情超多 04/18 20:05
4F:噓 pkmansex:靠杯~離職才敢爆料, 在職時怎麼不爆給蘋果 04/18 21:24
5F:推 newstyle:公務員身為公僕,本來就不該有加班費 04/18 21:45
6F:推 dophinn:......身為人....本來就應該有加班費 04/18 22:16
7F:推 flyop:我朋友之前在新北市衛生局當約僱, 加班費也不是人人可以報 04/18 22:31
8F:→ flyop:連公家單位都這樣了, 還有甚麼臉指責一般企業 04/18 22:32
9F:→ play0517:真搞不懂 連勞工的加班費都搞不好 還有臉喊黃金十年 04/19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