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rmur38 ( ̄﹁ ̄ )
看板Salary
標題[請益] 離職告知時間違法了...
時間Sat Apr 14 16:47:08 2012
當初進到一間新公司,
面試後問完相關的福利、薪資、休假制度...等等,
想說應該沒問題了,結果這週公司開臨時會,宣布新的章程,
大多數都沒變動,不過多了一條不合理的規定,
離職要在兩個月以前告知,否則當月薪水全數扣除...( ′_>`)
不管進去多久,三個月也好一年也好,都要在兩個月前告知離職,
比方說:我想離職了,現在四月,要到六月中過後才能走,不然這個月薪水就沒了。
目前是沒有想要走,因為除了這個其他福利都不錯,但總會有離職的一天,
這明顯的違法,走勞工局一定撕破臉,想繼續走室設這領域不想黑掉,
要用什麼方法損失會最小?
目前想到的只有...騎驢找馬的面試,找到後等到下個月六號(發薪日隔天)就跳過去,
不過這樣變成我違法,沒有在十天或一個月內告知就閃人了。
小公司經常有這種奇怪的不合理要求,尤其是在某些地區特別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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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1.230.107
1F:推 e89515058:小弟目前也遇到這問題... 04/14 16:53
2F:→ e89515058:不知道有沒有大大可以解答的.. 04/14 16:53
3F:推 a016960:...你想到的方案也是照樣黑掉阿... 04/14 17:01
4F:→ a016960:差別是有沒有拿到錢這樣 04/14 17:02
5F:→ murmur38:所以才想知道有沒有更好的方法 04/14 17:09
6F:推 yoyoyo916:兩個月前告知....那離職前這段日子不就有一點兒....? 04/14 17:10
7F:→ murmur38:因為一般公司不可能等兩個月吧... 04/14 17:11
8F:→ motan:太不合理了吧 而且勞基法又沒那麼久 04/14 17:26
9F:推 jeross:直接檢舉吧..台灣勞方就是太愛演乖乖牌才會被吃夠夠 04/14 17:26
10F:→ verb:跟勞基法抵觸的以勞基法為準 不過撕破臉真的要告還是很麻煩 04/14 17:27
11F:推 Algers:這沒有違法~~放心 他規定的不是法律 04/14 17:54
12F:→ play0517:原PO任職多久了?如果你有依勞基法規定提前的天數告知,就 04/14 18:33
13F:→ play0517:沒有所謂「違法」了。 04/14 18:34
14F:→ iincho:不用考慮, 跟著勞基法走就好... 04/14 19:08
15F:推 e89515058:想請問各位大大一個問題 04/14 19:11
16F:→ e89515058:所謂的離職是只要口頭告知就好了嗎?接下來等天數到就可 04/14 19:12
17F:→ e89515058:以走人了嗎?因為小弟的公司只有5人 04/14 19:12
18F:→ e89515058:最近想離職了,根據大大的文章我是屬於10天就可以走的 04/14 19:13
19F:→ e89515058:所以是口頭告知想離職10天後就可以閃人了嗎? 04/14 19:14
20F:推 answer1213:他扣你薪水就違法了 直接檢舉吧 04/14 21:35
21F:推 stanleyplus:想嚇唬誰!?...鳥公司趕快閃吧 04/14 22:02
22F:推 kuter:按照勞基法 他扣你薪水就告去勞工局 04/15 18:17
23F:→ kuter:建議e-mail或者簡訊 留個底 04/15 18:18
24F:推 tmdl:就曠職三天就好啦 我就不信他沒有曠職規定 XDDDDD 04/16 00:00
25F:推 dophinn:email告知,並設定自動回條,留底存證,避免被栽贓曠職3日 04/16 01:00
26F:推 qin:不管他 扣薪違法 你就跟他說我們勞工局見 黑的是他不是你 04/16 02:33
27F:推 viviyo:所以就算合約簽訂兩個月前告知,我還是可以按勞基法的時間 04/16 09:11
28F:→ viviyo:另合約有說離職要賠幾個月薪水當作教育訓練的賠償,我該怎 04/16 09:12
29F:推 dophinn:給樓上,自願離職預告時間照《勞基法》15條2項走即可。 04/16 14:22
30F:→ dophinn:也就是不須理會公司規定,《勞基法》效力大於公司內規。 04/16 14:23
31F:→ dophinn:關於離職違約條款,不一定全賠,不用擔心,且上法院再說 04/16 14:24
32F:→ dophinn:程序上,公司先付你最後一期工資,再向你請求違約金。 04/16 14:25
33F:→ dophinn:若公司在工資發放時,直接預扣違約金,導致工資短少, 04/16 14:25
34F:→ dophinn:則違反《勞基法》26條禁止預扣工資、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 04/16 14:26
35F:→ dophinn:可向縣市政府勞工局(處)申訴雇主違法行為,讓公司吃罰鍰 04/16 14:28
36F:→ dophinn:至於被預扣的工資,請找當地法扶基金會律師討論如何拿回 04/16 14:29
37F:→ dophinn:行政機關只能做到裁罰,不能幫你拿回被預扣的工資。 04/16 14:29
38F:推 viviyo:非常感謝,但是是合約不是內規,一樣按勞基法嗎? 04/16 19:25
39F:推 lovewsc: 一切按照勞基法 內規看看就好 04/17 00:11
40F:推 dophinn:即便是雙方簽訂的契約,牴觸《勞基法》,皆屬無效。 04/17 00:34
41F:推 viviyo:感謝你:-) 04/17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