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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新北市勞檢 3大賣場違反勞基法
時間Tue Mar 27 02:28:23 2012
http://tw.news.yahoo.com/新北市勞檢-3大賣場違反勞基法-142642231.html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2年3月26日 下午10:26新頭殼
newtalk 2012.03.26 陳冠廷/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23)日公布春節量販業專案勞動檢查的報告,結果
抽檢13家的大賣場,發現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土城店、新莊店)、新東陽
股份有限公司(竹林店、板橋一店),及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板新分公司
)等3家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情事。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本次檢查的結果,以勞工於春節期間出勤未加倍發
給工資的情形最為嚴重,其次為超時工作,
勞工局除依法裁處違規的業者2
萬至30萬元罰鍰外,未來仍將不定期派員實施複檢,若仍有違法將加重處
分,以確保勞工權益;此外,受僱勞工若遇違法的情事,也可逕電
29603456分機6530至6531申訴,勞工局將立即派人處理。
高寶華指出,農曆春節期間(除夕至初三)為勞基法所規定應放假的日,針
對國定假日出勤勞工,事業單位應依勞基法第39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不
因勞工為按月或按時計薪而有所區別;由於量販業經營性質特殊,多採排
休制度,業者可與勞工協商將國定假日分配至其他日休假,有關調移或補
休等情形應使勞工明確可知,避免產生爭議。
此外,事業單位於延長服務時間的同時,也要確實遵守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規定,正常工時連同延長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1個月延長工時不得超
過46小時;並呼籲各量販業者,應遵照勞基法的規定加倍發給國定假日出
勤工資,同時按工時規定排班,因應實際需要適時調整僱用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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凹一天的工資就賺回來了
會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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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6.1.217
1F:→ maosun:當然會怕~只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公司被罰的錢最後還是轉回員 03/27 09:37
2F:→ maosun:工身上 03/27 09:37
3F:推 CockyDick:我覺得賣場不是工廠,應該不敢這樣凹員工... 03/27 09:50
4F:推 sampsonhugh:政府只要勒令商家停工停業吊扣執照 它們才會守法 03/27 10:18
5F:→ maosun:那這些賣場的員工這段期間吃什麼...? 03/27 10:47
6F:推 dunntw: 樓上陷入困境 但其實除非老闆寧願關門 03/27 11:22
7F:→ dunntw: 否則員工薪水照領,老闆也會乖乖受處份後照規矩行事 03/27 11:22
8F:→ dunntw: 而不是像樓上被"挾員工而非法" 03/27 11:23
9F:→ dunntw: 有"斯德哥爾摩症狀群"的感覺 同情或認同綁匪(老闆) 03/27 11:24
10F:→ maosun:其實我是想指出罰款/停工停業其實都會禍及員工 03/27 11:31
11F:→ maosun:所以4樓提出的方法可能效果有限 03/27 11:41
12F:→ cosy:罰那麼少 罰個去年營業額1%好了 第二次就2%..... 03/27 12:36
13F:推 chuangs:罰越多獎金越少,倒楣的總是員工 03/27 21:52
14F:推 dophinn:5樓疑慮已有前例解決,不須擔心。 03/28 01:50
15F:→ dophinn:勞委會83年台勞動(二)字第35290號函 03/28 01:51
16F:→ dophinn:勞委會88年台勞動(二)字第0035940號函 03/28 01:52
17F:→ dophinn:勞委會89年台勞動(二)字第0036018號函 03/28 01:53
18F:→ dophinn:停工原因如係可歸責於雇主,而非歸責於勞工時,停工期間 03/28 01:54
19F:→ dophinn: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03/28 01:55
20F:→ dophinn:積欠工資未滿6個月部份,如有可歸責於雇主原因之停工期間 03/28 01:56
21F:→ dophinn:工資,經勞工請求未獲清償者,得依法向勞保局申請積欠工資 03/28 01:57
22F:→ dophinn:墊償基金墊償之,惟如勞工於停工期間受僱於其他事業單位 03/28 01:58
23F:→ dophinn:並領取工資者,其領取之工資應予扣除。 03/28 01:58
24F:→ sampsonhugh:樓上正解!大推! 03/28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