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seoryaru (這是什麼教訓?)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補習班行政助理 試用期三個月保障薪三萬?
時間Fri Mar 23 13:36:44 2012
請問各位大大
小妹不懂什麼是 試用期三個月 保障薪資三萬元?
是教學部行政助理 協助教學部行政業務等工作。需長期配合,採排班制,月休七天。
工作內容並沒有包含招生 那為什麼會是"保障"三萬元?
難道試用期過了以後有可能不是嗎?
謝謝大家的回答.....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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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3.129
1F:→ sworddragon:只要和「教育」有關的工作,不可能沒有包含招生,所以 03/23 13:44
2F:→ sworddragon:再仔細想想吧 03/23 13:44
3F:→ cseoryaru:可是有其他教學部的工作 或她寫補習班行政人員 03/23 14:04
4F:→ cseoryaru:工作內容寫的是協助教學部"招生業務"..... 03/23 14:04
5F:→ cseoryaru:所以我才會覺得教學部行政助理工作是"教學部行政業務" 03/23 14:05
6F:→ cseoryaru:那是不是就單純行政不會叫我去招生...請問這樣理解對嗎? 03/23 14:06
7F:推 RoarLiao:每個人經驗際遇都不同,你還是打電話去問比在這邊揣測快 03/23 14:45
8F:→ RoarLiao:或者更乾脆一點寫出哪家補習班 這樣大家才幫得到你 03/23 14:46
9F:→ cseoryaru:鼎文 03/23 15:15
10F:→ lance70176:一個月一萬這樣.. 03/23 15:35
11F:推 sampsonhugh:勞基法沒有所謂的試用期 那是補習班騙人的技巧 03/23 19:08
12F:→ sampsonhugh:熟讀勞基法就對了..這是您自己該做的基本功課 03/23 19:09
13F:→ notoriousii:勞基法沒有,不表示公司不能這樣訂....所謂的試用,有 03/23 20:21
14F:→ notoriousii:點像雇主跟勞工私下妥協的產物,而三個月後是否調薪? 03/23 20:22
15F:→ notoriousii:就要看老闆了,這時候若發現沒調薪,無法用勞基法去求 03/23 20:22
16F:→ notoriousii:償。因此勞基法只是告訴你,一開始勞工就是被雇主吃定 03/23 20:23
17F:→ notoriousii:,因為勞工如果不吃雇主那一套,雇主的必殺技就是:你 03/23 20:24
18F:→ notoriousii:可以不要做啊.... 03/23 20:24
19F:→ notoriousii:一般來說,有良心的老闆,提出試用期時,固然薪水比較 03/23 20:25
20F:→ notoriousii:低,卻不會將重大任務交付或給予太大壓力,因為試用期 03/23 20:26
21F:→ notoriousii:只是讓雇主評估你是否適合該職務,且彼此相處狀況。 03/23 20:26
22F:推 mc12355:→ lance70176:一個月一萬這樣.. XD 03/24 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