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awasay (靳)
看板Salary
標題[閒聊] 這樣的公司難怪留不住人
時間Mon Mar 19 19:20:39 2012
以下文有點長,就當是個經驗吧
之前問過聘僱契約書的問題,現在老闆娘也翻臉不認人了,
15號提出離職,老闆娘要我留一個月交接
明天找了新人要來交接,因為新公司的關係
所以今天跟他提出說希望工作就到這禮拜,這幾天我也盡量交接給新人
現在老闆娘在美送了,拿出聘僱契約書壓我
說我如果堅持下禮拜就不來上班,他就要告我
然後告我他一定贏的,真的要這樣,就法院見
說聘僱契約說裡頭有寫離職前一個月要提出離職書面申請
還一直威脅說他可以告我,他告我他還穩贏的
說他公司開那麼多年,不是沒告過員工
然後又說如果我交接未滿一個月,他可以告我交接不完全,害公司有重大損失
其實說真的,後來新公司其實也允許我到4月再過去了
但是因為老闆娘太X掰的關係,又這樣一直威脅我,真的一刻都不想待= =
我覺得這種當老闆的人,不會檢討自己
一直覺得什麼都是員工的錯,他也不想想,
我來這裡才剛滿一個月,這區間就來來去去離職了7個同事
那種三不五時在電話裡跟客戶吵的大小聲的老闆娘
對我也是一種精神上的轟炸,
你們對員工好是沒錯,但也得在你們沒有起肖的時候
但起肖的時間通常大過於平常時間
而且最好笑的是,契約書上寫著試用期三個月,底薪17880,
然後今天跟他提到試用期的問題,還用一臉我是白癡的樣子笑著跟我說
你知不知道現在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種東西!!
這種老闆娘,除了X掰還是X掰啊!!
這幾天要請個假跑勞工局了
我唯一後悔的是,我被罵那麼久,罵完後,才想到,我忘記按錄音Q_Q
大家要被罵之前記得要先按錄音啊............
謝謝大家看那麼多,我只能說就是學個社會經驗,也給大家參考參考
要告,就一起來告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82.119
1F:推 a0953952096:老闆娘 等我一下 (逼) 好 我們繼續 03/19 19:24
2F:→ siawasay:嗚~~來不及了~我可以回到過去嗎Orz 03/19 19:30
3F:推 DevilCool:隨便告也告死她~沒到法定薪水~公然侮辱~八成也勞健保 03/19 19:31
4F:推 kitune:換你主動去告不就好了 對方搞不好就嚇到腿軟 03/19 19:31
5F:→ siawasay:我家人也傾向於先告,不過還是得先讓我到勞工局了解情況 03/19 19:33
6F:推 PRAM:你先把勞基法翻出來看,幾日前該預告離職,不用聽她亂講 03/19 19:36
7F:→ PRAM:那個老闆娘連何時預告離職都在亂騙妳一通了,擺明欺妳太嫩 03/19 19:37
8F:推 saeea:牴觸勞基法都無效喔!!! 03/19 19:37
9F:→ siawasay:未滿一年,預告離職期10天,有看到這條@@ 03/19 19:37
10F:→ siawasay:s大,我也有看到這條,牴觸勞基法的合約都無效>"< 03/19 19:39
11F:推 myaku524:到職未滿三個月的話,你隔天就可以走人 03/19 20:03
12F:→ myaku524: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預告離職天數也才10天 03/19 20:05
13F:→ myaku524:叫你留一個月交接還說告得贏? 她嚇你而已 03/19 20:05
14F:→ siawasay:感謝樓上,他現在意思就是要拿當初的契約壓我,畢竟白紙 03/19 20:05
15F:→ siawasay:黑字,所以還是需要勞工局詳細一點的解釋Q_Q 03/19 20:06
16F:→ myaku524:很多小公司老闆都這樣恐嚇員工,你真要告她就縮了 03/19 20:06
17F:→ myaku524:契約跟勞基法牴觸者,基本上無效啊 囧 03/19 20:06
18F:→ siawasay:我也知道他一直就是在嚇唬我,想說我看起來很好欺負吧= = 03/19 20:07
19F:→ siawasay:其時我一直覺得不要鬧那麼難看,道義上還是會交接給新人 03/19 20:07
20F:→ siawasay:但是他那種威脅要告我那種語氣,真的讓人心寒= = 03/19 20:08
21F:→ myaku524:我以前也遇過某工廠老闆娘這樣,她也真的亂告過員工 03/19 20:08
22F:→ myaku524:不過違法很大告輸了,後來就乖得跟什麼一樣,惡人無膽 03/19 20:09
23F:→ siawasay:我出社會第二份工作就遇到了Q_Q真的是多學點經驗起來放 03/19 20:09
24F:推 ase810308:勞基法是有規定,通常合約這種都是牴觸無效 03/19 20:23
25F:→ ase810308:記得把佐證資料保存下來,MAIL記得發送日期要定好 03/19 20:24
26F:→ ase810308:然後CC給自己(副本)若沒MAIL,記得列印 03/19 20:24
27F:→ ase810308:完全按照勞基法走,剩下你不用怕老闆娘 03/19 20:25
28F:→ ase810308:他絕對告不贏你 03/19 20:26
29F:推 ase810308:你才做一個月,那基本上可以不需告知,合約無效 03/19 20:28
30F:→ ase810308:才一個月,公司就會有重大損失?法官看了也會笑 03/19 20:28
31F:→ siawasay:大家都說一個月不到可以說走就走,整個心動Orz.... 03/19 20:36
32F:→ OrzOGC:一個月內不幹本來就可以直接閃 03/19 20:57
33F:→ siawasay:可是我超過一個月....超過了兩三天= =a 03/19 20:58
34F:推 YJM1106:三個月內 直接閃人 03/19 21:04
35F:推 leisureer:>三個月內 隔天就可以走啦@@ 03/19 21:05
36F:→ siawasay:我一直想說基於道義上,還是想說把我會的都交接給新人 03/19 21:10
37F:→ siawasay:可是老闆娘一直這樣威脅,真的很想不理他就走人= = 03/19 21:10
38F:→ siawasay:但是我身上沒有任何證明我15號提出離職的東西耶= =" 03/19 21:10
39F:→ siawasay:離職單填寫完也交給公司了,簽名批准= =" 03/19 21:11
40F:→ YJM1106:你可以明天早上去上班 收拾自己東西 下午就走 03/19 21:11
41F:→ YJM1106:完全合法 03/19 21:11
42F:→ siawasay:囧" 不過身上沒有任何離職證明的文件~這樣也沒關係嗎@@" 03/19 21:14
43F:噓 n2687934:只能說你太瞎 勞基法也不查一下= = 03/19 21:18
樓上,對不起,我會檢討Q_Q"
因為一直看到的是說 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要10天前提出
所以想說,那前三個月的,是不是也包辦在裡面,就10天前提出
老闆娘一直拿契約書的這條來壓我
未經公司同意均不得提前終止合約,停止合約需依公司規章辦理,
未依公司規章辦理擅自停止合約、未辦理職務交接等手續視同違約,
需賠償金額為:依每月實領薪資三倍金額,勞方絕無異議並放棄法律追訴權。
公司規章的內容是這樣的:
員工離職,需前四週前提出離職申請書,由主管簽認離職日,
未提出離職申請書者及未依公司規定時間離職而擅離職守,
薪資不予發放。(離職時間依主管簽認為準)
這樣我是不試是明天要跟老闆娘拿他簽認的離職單?
如果他死不簽,或是死不給我,或是離職日期寫一個月後
這樣我拿那張離職單是不是也沒意義了= =
※ 編輯: siawasay 來自: 111.242.182.119 (03/19 21:31)
44F:→ OrzOGC:道義是三洨...公司不講情...你也可以不義 03/19 21:23
45F:推 n2687934:也不是刻意要噓你 工作本來就該保護你自己 03/19 21:38
46F:→ siawasay:樓上,我懂Q_Q 我真的有在學教訓.... 03/19 21:38
47F:推 polome:會怕就先打電話去勞工局問一下囉 03/19 21:43
48F:→ siawasay:恩恩,明天勢必是要跑勞工局一趟問清楚了 03/19 21:49
50F:→ kanna:放棄法律追訴權」?超不專業的一句話= =" 隨便都能電爆他吧 03/19 21:51
51F:→ siawasay:那些話,是可以嚇唬到我這種小嫩嫩的 Q_Q" 03/19 21:56
52F:推 kanna:別怕,那些合約完全動不了你,請找專業人士電電老闆,讓她閉嘴 03/19 22:07
53F:→ kanna:讓刻薄老闆知道不是每個新人都這麼好欺負!!!!!(怒) 03/19 22:08
54F:推 ase810308:我若看到要賠賞的字樣出來我是不會做這份工作 03/19 22:10
55F:→ ase810308:未經過公司同意?若他永遠不同意你不就做到自然死? 03/19 22:10
56F:→ ase810308:這合約明顯無效 03/19 22:11
57F:→ ase810308:我在大公司待過,有合約我做不習慣還不是一個禮拜走人 03/19 22:12
58F:→ ase810308:這種小公司算什麼?他合約有一試兩份嘛?有大小章嘛? 03/19 22:12
59F:→ ase810308:且合約內容完全不敢寫三個月之類等等字眼 03/19 22:13
60F:→ ase810308:很明顯他在走邊遠,不用怕離開就對了 03/19 22:13
61F:→ siawasay:有一式兩份,他有蓋大小張= =" 03/19 22:14
62F:推 bobjohns:你有簽約金嗎? 沒有的話就跟他告了 怕他喔 03/19 22:15
63F:→ siawasay:是沒有簽約金@@ 就契約底下寫姓名、生日、身分證ID、蓋章 03/19 22:17
64F:推 ase810308:這樣的話你先去勞工局問,給他請假,合約書沒寫道不能請假 03/19 22:24
65F:推 ase810308:記得明天拿錄音筆,把時間說清楚順便錄下來有這份證據 03/19 22:27
66F:→ ase810308:至少對你比較有保障,他拿不拿離職單給你已經不重要 03/19 22:27
67F:→ ase810308:因為你已把時間錄到錄音筆 03/19 22:28
68F:→ ase810308:合約是特定性定期契約還是不定期? 03/19 22:28
69F:→ ase810308:特定性就是在有效的時間內例如1年你簽名表示你同意 03/19 22:29
70F:→ ase810308:這方面有爭議,不定期到還好 03/19 22:29
契約書上有寫到,
試用期間自101/2/15起至民國101/5/15為期三個月,
試用期滿依原合約內容續簽為正式員工為期一年至民國102年5月15日
請問他的為期一年,是所謂的特定性嗎?
71F:→ a001ou:誰鳥他阿 勞基法優先好嗎 03/19 22:30
※ 編輯: siawasay 來自: 111.242.182.119 (03/19 22:41)
72F:推 ase810308:這不是特定性定期契約 03/19 22:42
73F:→ ase810308:妳大可放心去告他 03/19 22:43
74F:→ ase810308:牴觸勞基法嚕,太明顯 03/19 22:43
75F:推 lovespre:安啦 勞基法大於他自己訂的 03/19 22:45
76F:推 ase810308:我上份工作是跟公司簽特定性定期契約1年 03/19 22:46
77F:→ ase810308:合約書是寫離職須按照勞基法規定,若沒按照勞基法規定 03/19 22:47
78F:→ ase810308:沒把東西交接獲歸還導致公司損失必須賠賞之類 03/19 22:47
79F:→ ase810308:合約說也沒寫試用期,所以我做4天離開 03/19 22:48
80F:→ ase810308:當天離職,我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03/19 22:48
81F:→ ase810308:最主要你合約出現不按照公司規定必須賠賞三個月薪水 03/19 22:48
82F:→ ase810308:這是有白紙黑字,妳也簽了所以這點你要小心 03/19 22:49
83F:→ siawasay:我就是有卡在合約上這點,所以也不敢擅自就走= =" 03/19 22:52
84F:→ welcome:契約與法律牴觸無效 03/19 22:57
85F:推 ase810308:妳明天先把合約拿到勞工局看局方如何回應 03/19 22:58
86F:→ ase810308:但這一看就牴觸了。 03/19 22:58
87F:推 ase810308:妳寫的黃色字樣就牴觸了你還看不出來嗎 03/19 23:01
88F:→ siawasay:其實我真的不太懂= =我問了很多人~有的人說有效~有的說 03/19 23:18
89F:→ siawasay:不一定有效= =我也一直在網路上詢問這方面的問題= =" 03/19 23:18
90F:推 DJY:沒用的契約 03/19 23:18
91F:推 princetamaki:合約與勞基法牴觸無效啊..會怕就跑勞工局問吧! 03/19 23:19
92F:推 ase810308:不要再想了,不要再看網路訊息了明天去勞工局問 03/19 23:21
93F:→ ase810308:好好睡覺吧 03/19 23:22
94F:→ ase810308:所未牴觸就是合約內沒按照勞基法就是牴觸 03/19 23:23
95F:→ siawasay:謝謝那麼多人熱心回答~感謝以上的每一位<(_ _)> 03/19 23:23
96F:→ siawasay:我樓上的a大,也很謝謝你回答那麼多問題,感謝你~ 03/19 23:23
97F:→ ase810308:並不是說有合約就無效,最主要要看合約內容的寫法 03/19 23:23
98F:→ ase810308:來判定是否有效無。 03/19 23:24
99F:推 chinesechang:任何一間公司的合約都不可能比法律更有效,只要跟法 03/20 08:23
100F:→ chinesechang:條牴觸就是違法,就算兩造你情我願都同意,依然還是 03/20 08:24
101F:→ chinesechang:違法。 03/20 08:24
102F:推 eggyuttk:與勞基法牴觸部分還需看是相對無效或絕對無效而定 03/20 10:50
103F:推 eggyuttk:先就離職預告而言 只能優於勞基法 這部分契約無效無疑 03/20 10:53
104F:推 fegat:有"老闆娘"這種東西的公司 幾乎都很爛 03/20 11:27
105F:→ siawasay:所以對於說要賠償的契約內容,還是要看勞工局如何判定有 03/20 13:27
106F:→ siawasay:無效用囉?! 03/20 13:27
107F:推 yesorno:緊張什麼...把合約傳給勞工局看一下就得了... 03/20 14:11
108F:→ yesorno:老闆欺負你嫩啦..先錄音然後跟他說好..請勞工局來再談 03/20 14:12
109F:→ yesorno:然後順便查一下你的勞健保是不是有按規定保.. 03/20 14:12
110F:→ yesorno:沒有的話雇主部分罪加一條...還可以看看你薪資是否低報 03/20 14:13
111F:→ ytw8216:嚇你的局多,撇開違反勞基法不說,重大損失嘴上說說就行喔 03/20 15:45
112F:→ ytw8216:要告損失是要舉證的吧… 03/20 15:46
113F:推 ase810308:你問的結果如何,大家都在等你好消息喔 03/20 16:03
謝謝大家的關心,今天太忙沒時間跑勞工局= =
中午休息去跟我家人商量關於這件事情
我爸也幫我問了一些跟勞工局有相關接洽的朋友
他說告是沒有那麼容易告成的,家人意思,是要我直接就是交接到這個禮拜結束
然後下禮拜直接不去上班了,反正離職單都給了
還一直跟我說,他要告去讓他去告啊 囧"
雖然家人這樣說,但我還是在猶豫契約內容要賠償的部分
所以暫時還是會以電話先連絡勞工局,看我擔心的這部分情況如何
真的必要的話,會再過去勞工局一趟
讓我傻眼的是,今天的新會計,竟然是當初來應徵業務助理的小姐
是從來沒碰過會計的一個女生,真不知道老闆娘是存心想玩我還是怎樣= =
然後我很認真的交接,講的過程中,老闆娘還制止我,叫我不要教那麼多
有遇到的要做的事情再跟新會計講,沒遇到的工作內容,不要硬塞給他,
我心裡OS:X!你這麼厲害你來教啊,緊咬我不放是怎樣.....
後續情形,還是會等知後接洽過勞工局再PO上來給大家了解,謝謝每一位熱心的人!!
※ 編輯: siawasay 來自: 111.242.177.213 (03/20 18:30)
114F:→ abscented:那個契約一看就知道無效了 還賠錢給公司 鬼才賠他 03/20 19:15
115F:→ siawasay:大致上是已經決定,下禮拜就不去公司了,只是還是會找時 03/20 19:27
116F:→ siawasay:間去勞工局走一趟就是了:D 03/20 19:27
117F:推 ivyway:可以問一下這間公司在哪裡?是什麼產業嗎?? 03/21 20:54
118F:推 NitroG:請上網搜尋勞動基準法 列印 用螢光筆標記一下第十六條 03/21 23:03
119F:→ NitroG:然後朗讀給老闆娘聽聽~ 03/21 23:03
目前最新情況,連勞工局都不用去了,
明天請我家人陪同我,一早到公司把我身上所有公司的零用金交接給老闆
然後就走人了,他要就讓他去告吧,那麼愛告的話就法院見囉!!
本來一直讓我猶豫的點也因為我的怒火,什麼都不想管了
老闆老闆娘擺明就針對我,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老闆今天甚至"突然"對我開罵,甚至跟我罵說"拎老杯是怎麼教妳的"
觸到家人就是我的底限,要這樣,本姑娘連交接也不爽交接了
我僅存的道義也不屑給公司了
連同事間大家中午一起去吃飯,竟然還私底下套新同事話
想套出來看我是不是有說公司壞話,是不是有批評公司什麼
真的是有病的公司,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變態
也剛好我做人比他們成功太多,新同事都私底下打電話跟我講老闆私底下套話的事
目前應該是暫時告一段落,謝謝這幾天一直有回覆的人,謝謝!!
※ 編輯: siawasay 來自: 111.242.178.250 (03/21 23:44)
120F:→ XoPXoP: yes 06/05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