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ayym ()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喪假問題
時間Thu Mar 15 23:25:13 2012
我朋友在台北一家設計公司上班
要請喪假(祖母)
本來想說才上班不久請個一天就好
但臨時有一些法會要趕回南部參加
想多請一天(總共兩天)
但老闆居然跟他說依照勞基法規定只能請一天
台灣已經沒法律了嗎!?
且公司規章居然大剌剌的規定本公司為責任制!!
不知要怎麼幫他阿?要是我就直接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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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8.74.100
1F:推 mepass:放屁 直系規定是六天 03/15 23:26
2F:推 chuan:是六天+1 03/15 23:38
3F:推 misu2718:很多公司都無視勞基法 03/16 00:15
4F:→ rinoya:祖父母、子女....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請假規則第三條 03/16 00:34
5F:→ rinoya:修正前的規則還有加註內外,不過民法只有僅有親等之分..所 03/16 00:36
6F:→ rinoya:以是可以請到六天的,只是企業通常... 03/16 00:37
7F:→ RosaLulu:我請了四天... 03/16 03:21
8F:推 lingchuon520:我請了4天+1 03/16 08:29
9F:→ mt0524:勞基法規定六天!! 老版的勞基法是山寨的是不是 03/16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