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esr (塔蕾瑟(?))
看板SYSOP
標題[問題] 可以視情況不提出共用帳號之檢舉嗎?
時間Mon Mar 25 20:15:00 2019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六、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3. 共用帳號之檢舉
A. 檢舉人資格
擔任小組長以上職務者(含小組長及群組長)或站長得向多重
帳號處提出檢舉。惟小組長及群組長僅可對其所轄看板中發生
之共用帳號積極行為提出檢舉。
共用帳號積極行為包括擔任公共職務、破壞看板秩序、不當更
動帳號數值(登入次數、有效文章數、批踢踢幣持有數量)等;
未列舉之事項由帳號部裁定是否屬積極行為。
上述條例的意思是,小組長及群組長只能對上列的共用帳號積極行為提出檢舉嗎?
版主亦同嗎?
其中"得"並沒有強制小組長"必須"向帳號部提出檢舉,
然而對於帳號部來說,所謂的積極行為是由帳號部裁定,
實務上,只要自承共用帳號者皆會處分。
那麼,可以不用向帳號部提出共用帳號檢舉的要件為何?
而小組長以上職務者是否有權限,面對共用帳號之行為,
斟酌情況選擇不向帳號部提出檢舉案?
板主也可以視情況,而不向小組長提出共用帳號檢舉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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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bbing: 你也講出答案了,實務上不要自爆就沒事XD 112.105.78.150 03/26 09:57
2F:→ chooxs: 也就是說,不說沒事,說了就掰掰? 118.139.135.55 03/26 10:56
3F:→ bbbing: 實際上差不多就是這樣XD 112.105.78.150 03/26 11:17
4F:→ talesr: 我的問題是 管板者是否有權限選擇不送審? 36.225.18.149 03/26 21:29
5F:→ bbbing: 看板自治,有人檢舉的時候看板主怎麼決定 112.105.78.224 03/27 09:02
6F:→ talesr: 管板者僅能送審有列舉之積極行為的共帳嗎? 36.225.18.149 03/27 21:40
7F:推 Windcws9Z: 要有人檢舉啊,版主不做事是另一個問題 59.127.190.36 04/09 14:13
8F:→ talesr: 我檢舉了 版主小組長都認為多重可免送審 36.227.19.157 04/10 19:57
9F:→ talesr: 帳號部又不回覆我的問題 36.227.19.157 04/10 19:58
※ talesr:轉錄至看板 ID_Multi 04/16 20:01
10F:推 holishing: 好啦,不就已經回了?140.116.252.154 04/25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