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看板SYSOP
標題Re: [公告] 關於PTTRadio
時間Mon Oct 6 15:29:54 2014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感謝大家的意見,
: 我會一直關注,
: 並再整體回應 。
: 粉絲專頁的歸屬我們有爭執,
: 但我們基本上是沒有要使用的意思。
: 這部分已如總監公告。
: kinple先生如果願意對外說明,
^^^^^^^^^^^^^^^^^^^^^^^^^^
: 到底拿了哪些廠商的錢,
: 拿了多少,
: 是親自收還是委何人收款。
: 讓我們法務可以向這些廠商正式說明,
: 錢是您kinple先生所收,
: 或許是用於器材,
: 但沒有進ptt這邊,
: 我們也沒請您收錢,
: 請他們別誤會。
: 那我覺得或許是有更大的空間
^^^^^^^^^^^^^^^^^^^^^^^^^^
: 可以用更簡單的方式解決。
highlight起來的那兩行 其實就是站方目前針對金寶提告的立場吧
所以如果金寶堅持法庭見 粉絲頁歸屬的問題就跟法官講了
如果是基於準備好要打官司的立場
我個人同意法務不要再當下公布任何進一步的證據
包括清查過所有粉絲頁後有問題的對話紀錄
但請站方做好風險控管 官司如果打輸 該怎麼辦
趕快想辦法讓粉絲頁繼續活下來吧
然而如果這個官司打輸了 我認為站方可能要考慮高層大換血了
站方
有權也不需先向誰報備決定任何事
只要是站長群內部開會決定
但希望站長群也能有擔當 當決策錯誤時 能
真正的負起責任來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178.11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SYSOP/M.1412580597.A.15F.html
1F:→ blaz: 是說站方有登記社團法人之類的嗎 42.71.82.118 10/06 15:31
2F:→ blaz: 不然到時候要對誰提告?y or a ? 42.71.82.118 10/06 15:31
3F:推 shangyu: 站方會不會最後大切割~a站長所為 140.112.101.4 10/06 15:32
4F:→ shangyu: 和 PTT 無關~~這樣金寶就告錯對象了~ 140.112.101.4 10/06 15:32
5F:推 dderfken: 那就看A要不要背阿 要不然弄對話紀錄出 219.80.129.82 10/06 15:33
6F:→ dderfken: 來就一嘴毛了 219.80.129.82 10/06 15:33
7F:推 nightwing: 會拿蘋果日報的報紙當證據嗎?? 180.177.142.90 10/06 15:35
8F:→ larusa: 會不會是告台大 xd 27.240.178.11 10/06 15:41
9F:推 dderfken: 搞不好真得要告台大 219.80.129.82 10/06 15:48
10F:推 ooyy5566: 台大法人代表就是校長啊 看校長跑法院爽 122.116.169.24 10/06 15:51
11F:推 EasyVinus: 官司打輸可能要陪粉絲團停業及流失的損 111.81.25.7 10/06 15:55
12F:→ chataulait: 如果鬧到台大要陪著打官司,應該就會 98.248.41.26 10/06 15:57
13F:→ chataulait: 要嘛關站要嘛叫站長下台負責了 98.248.41.26 10/06 15:57
14F:→ larusa: 想問一下 PTT歷史 有人跟PTT打過官司嗎? 27.240.178.11 10/06 15:58
15F:→ sr0: 怎麼會是告台大? 誰捅出來的就告誰啊 36.231.234.208 10/06 15:59
16F:→ larusa: 現在是"PTT"宣稱金寶侵權要收回授權 27.240.178.11 10/06 16:04
17F:→ larusa: 除非PTT當下有某個代表人 我不知道 27.240.178.11 10/06 16:05
18F:推 shangyu: 告杜老!? 140.112.101.4 10/06 16:05
19F:→ blaz: 我猜最後是直接告站長群或是 a 42.71.82.118 10/06 16:06
20F:→ blaz: 因為 a 踢人有圖片為證 42.71.82.118 10/06 16:06
21F:→ larusa: 因為如果是告台大 台大法務室就必須介入 27.240.178.11 10/06 16:07
22F:→ larusa: 屆時 大概就沒這些站長的事了 27.240.178.11 10/06 16:07
23F:→ linzero: 站方也有權不負任何責任,因不負責也不會 61.231.109.102 10/06 16:20
24F:→ linzero: 違反任何站規 61.231.109.102 10/06 16:21
25F:→ larusa: 所以那只是我的希望 相當卑微的冀望 27.240.178.11 10/06 16:22
26F:→ linzero: 其實就算違反站規,裝死搓掉就好了 61.231.109.102 10/06 16:27
27F:→ linzero: 私人論壇咩 61.231.109.102 10/06 16:27
28F:→ balberith: 非法人團體,所以無法直接開戶... 111.242.50.70 10/06 22:41
29F:→ balberith: 因此你可以看到一些打PTT名義的商品直 111.242.50.70 10/06 22:41
30F:→ balberith: 接流入站長名義的戶口,不過這也滿奇怪 111.242.50.70 10/06 22:42
31F:→ balberith: 的,一般非法人團體開戶可以是管錢者+ 111.242.50.70 10/06 22:42
32F:→ balberith: 團體名稱列一起開戶,雖然性質上是私人 111.242.50.70 10/06 22:43
33F:→ balberith: 戶口但是實際上是該團體的共同財產... 111.242.50.70 10/06 22:43
34F:→ balberith: 戶頭...剛才不曉得在想什麼都打成戶口. 111.242.50.70 10/06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