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ucky (小布)
看板SYSOP
標題[問題] 該看板沒有所屬群組事務板,故在此提出
時間Wed Apr 23 10:51:07 2014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之規定,向群組事務看板小組長提出檢舉
備註:pttlifelaw 該看板查無所屬群組事務板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之規定,在此提出檢舉
違反第六條看板違規行為第八項「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
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一、檢舉人ID:Laucky
二、被檢舉人ID:depravity板主/ 所屬看版PttLifeLaw
三、檢舉事由:
檢舉版主違反站規或不當行為,且處分違反版規違規事項
板主公告處分書於該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398179281.A.B43.html
經查板主上述公告處分書內容有對本文斷章取義,本文當時原文全貌如下:
看板 PttLifeLaw
作者 Laucky (小布)
標題 [其他]請問是否還有其他版也有法律諮詢的
時間 Tue Apr 22 22:23:55 2014
問題:
請問PTT還有沒有其他法律服務版嗎?
因為最近一直常看到版主,實在有點太愛動不動就處文章水桶了=.=
不論是否為初犯或常犯,或文章稍不謹慎看到就下手很重,
我是不知道被警告或處分的人有無去申訴
但對來詢法律問題的人為之深恐,既名為法律諮詢就不必限制太多黽毛東西
而且回應的網友人數也不太多
另請問我的問題需要作回文好嗎,不是重覆標題及內容是不同的更進一步的問題
--
生生死死,是何意義;情理圓滿,是真理。
檢舉說明:
上開本文內容只是對該板意見表達,並非帶來「他版事務」爭吵性文章之違反板規,
且標題開頭就有用「其他」後敘再寫標題的。該發表內容只是對該版單純意見表達之建議
,只是表達在版上所看到被檢舉人(即版主)管理及認定方式不太恰當而已。因為檢舉人
之前發問法律問題時就發現回答網友人數實在太少,能回答法律問題網友寥寥可數。
並經常看到站友天天一直被檢舉人處分或刪除,而對不懂法律問題的民眾其初犯者就給予
最重水桶處分一個月禁言,讓人無法發問法律問題。
本文純粹只不過是對此版有看法意見表達之建議,根本就沒有寫或有何看版英文名稱或文
章標號之描述,並無該版版規所謂「他版事務」事項根本就未違反板規,也沒有犯行之故
意,板主depravity任意認定為「他版事務」不適當,而濫用權力直接逕予處分處文章
刪除水桶一個月,其認事用法顯有不當且有違反站規及不符板規違規事項。
(見證1本文,意見表達建議之看法)請至看版水桶刪文備份裡有。
復按,該版所謂「違規他版事務」有該看版版主群ChrisBear公告說明謂:「”他版事務
”」即將他版事務帶來本版繼續爭吵,倘在他版 遇有法律糾紛而前往本版詢問時,請務
必在文章標題及內文間將可資識別之文字去除,用代號或是其它文字代替。 又來詢問問
題請針對問題內容,不歡迎把他版文章標號那 些帶過來,這是要回答的人自己去看,還
是把他版事務帶 過來吵,不論理由為何,本版都不允許。」
見證2 ChrisBear公告所謂「他版事務」違規之說明。
http://ppt.cc/5EhZ
上列看板板規與本文不涉,並無有該版規違規之情節。
又被檢舉人另提的「法律無涉ptt處罰等問題」扭曲本文內容及意思,本文並無說自已被
處分或版主不公或有何被處罰、該怎麼辦等等之描述,檢舉人僅係對該看版表達看法意見
之意思,而版主疑因看不順眼或對表達看法意見之人有歧見卻視為違反板規,而竟濫用權
力胡亂認定使用者違反板規逕予處分水桶,顯然實有不當。且處分水桶一個月有違背裁量
比例原則,亦有不當。見證3 板主depravity公告處分書
http://ppt.cc/dEri
綜上所陳,板主於公告處分書上,引用甚多與事實不符的資訊,規定。其認事用法顯有不
當,任意對並非違反板規站友處分,乃違反站規不當行為及違反板規違規事項。
四、證 據
見證1、本文,意見表達建議之看法(請至看版水桶刪文備份裡有。)
見證2、 ChrisBear公告所謂「他版事務」違規之說明。
見證3、板主depravity公告處分書
Ps:
至於被檢舉人說的97.07.12的規定並不在看板板規公告之規定,又並未列出許久以前的舊
規定條文,且末尾措辭表態不客氣:「您不願意遵守版規請另謀他處 若再犯於文章除水
桶外將併科惡退您要使用這板 請依照板規PO文而非您的方便與恣意….如不願意遵守版規
如n板友推文所述 請另覓合您意之處所…..而不看板規公告等逕自PO文者被處罰應得的而
非板規執行過嚴並予述明」等云云。其用語已表明不歡迎他人表達意見看法之po文而視為
違反板規之作奸犯科,才以水桶處分人家,這樣處分也太誇張了,其用語高傲自以為是且
措辭扭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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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死死,是何意義;情理圓滿,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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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64.82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SYSOP/M.1398221470.A.DE7.html
1F:→ camry2006:本尊ID是??? 111.254.118.38 04/23 11:11
2F:推 PsMonkey:又是一個不看規定只想用自己意思硬凹... 114.37.105.127 04/23 11:40
3F:→ PsMonkey:你不能殺了人之後才在抱怨殺人處分很誇張 114.37.105.127 04/23 11:40
4F:→ Laucky:你們留言好奇怪,看了不太懂你的邏輯是啥? 114.40.164.82 04/23 11:44
5F:→ Laucky:遍查該看版好像沒有群組事務板,這邊可檢舉 114.40.164.82 04/23 11:45
※ 編輯: Laucky (114.40.164.82), 04/23/2014 11:48:34
※ 編輯: Laucky (114.40.164.82), 04/23/2014 11:51:15
6F:推 PsMonkey:光你跑去 Violation 檢舉就知道你的邏輯 114.37.105.127 04/23 11:52
7F:→ PsMonkey:Violation 進版畫面明明寫得一清二楚 114.37.105.127 04/23 11:52
8F:→ PsMonkey:只准自己到處搗亂,不准執法者重判 BJ4 114.37.105.127 04/23 11:53
9F:→ Laucky:群組事務板連小天使都找不到,不然你說 114.40.164.82 04/23 11:53
10F:→ Laucky:不與無理性之人爭吵,你說的殺人論也太扯 114.40.164.82 04/23 11:54
※ 編輯: Laucky (114.40.164.82), 04/23/2014 11:59:45
11F:→ peanuts8566:在板上搗亂跟現實殺人其實差不多耶.. 114.39.225.75 04/23 12:02
12F:→ peanuts8566:不然板上還有什麼更嚴重的問題嗎? 114.39.225.75 04/23 12:02
13F:→ Laucky:這個你們看不懂的,這是法律概念敘述 114.40.164.82 04/23 12:10
14F:→ Laucky:由管理員明鑒看看再說 114.40.164.82 04/23 12:10
15F:→ MOONRAKER:好可怕喔 找老師告狀了 118.163.12.174 04/23 12:20
16F:→ PsMonkey:估計他不會認為管理員是明鑑的 lol 114.37.105.127 04/23 12:27
17F:→ PsMonkey:建議直接向神明控訴比較實在 wwwwww 114.37.105.127 04/23 12:28
18F:→ coon182:"因"該 114.34.72.55 04/23 14:06
19F:→ ra065311:對PttLifeLaw板板主處分不服之申訴 218.173.61.243 04/23 14:59
20F:→ ra065311:請先確實溝通 若仍不服 218.173.61.243 04/23 14:59
21F:→ ra065311:再至Violation板申訴 218.173.61.243 04/23 14:59
22F:→ ra065311:註:溝通是指與板主"私下"信件往來溝通 218.173.61.243 04/23 15:06
23F:→ ra065311:並非在公開看板 218.173.61.243 04/23 15:06
24F:→ Laucky:好吧,謝謝版主,連日忙來了最近沒空上網 220.143.30.46 05/01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