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PPABC33 (光與熱)
看板SYSOP
標題Re: [問題] 請問pptt是ptt站和站友合法授權的嗎?
時間Sat Oct 13 10:47:29 2012
我看了那站的管理,
真的很過份..
很多人在ptt上發文自己刪了,那站都沒刪,而且不准人刪,
在他的sysop板請求刪的,我看了下,絕大多數那站都不刪,
只有少數人威脅要告那sysop,他才會刪.
不顧別人的權益
那站的分身貌似還有很多,
像是
8z1.net
ptt-bagua.appspot.com
都是那站
根據 PttAntiBot
去年就有ptt站友檢舉
可能pptt被擋就換個名字
躲避ptt站的管理
這種違反大量ptt站友權益的作法
有什麼法律途徑
可以給他制裁的?
要不然他每次被ptt擋,
立刻換個名字繼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5.3
1F:→ hateOnas:需要使用者自行提告 114.136.253.48 10/13 13:25
2F:→ bbbing:自己的權益請自己保護123.110.134.140 10/13 14:30
3F:→ andy199113:告不了拉 這些人都把主機放國外 220.133.45.155 10/14 15:37
4F:→ andy199113:前幾天在這發pttonline聯絡方式就被砍 220.133.45.155 10/14 15:39
5F:→ andy199113:文 看來ptt站方也不太願意讓人討論這事 220.133.45.155 10/14 15:40
6F:→ andy199113:除了主機放國外 域名註冊也隱藏或亂填 220.133.45.155 10/14 15:41
7F:→ andy199113:根本毫無聯絡方式 根本沒辦法告 220.133.45.155 10/14 15:42
8F:推 rocfrank:可以的!ptt背後有老大的 只是站方(y/n)? 118.150.138.24 10/14 17:19
9F:→ chingfen:背後有老大?請問訴訟/律師費用誰要出啊? 114.41.34.42 10/14 18:08
10F:→ chingfen:文章歸作者所有,PTT僅提供發表平台 114.41.34.42 10/14 18:12
11F:→ chingfen:想要PTT出面處理,必須要有作者授權 114.41.34.42 10/14 18:12
12F:→ chingfen:出面提出告訴或調查的相關費用誰要負擔? 114.41.34.42 10/14 18:13
13F:→ chingfen:站方又有何義務要接受委託? 114.41.34.42 10/14 18:14
14F:→ chingfen:PTT要將文章轉到臉書都還要先經作者同意 114.41.34.42 10/14 18:18
15F:→ chingfen:"未經同意轉錄文章的問題"若可輕易解決 114.41.34.42 10/14 18:22
16F:→ chingfen:網路上就不會有這麼多被任意轉錄的文章了 114.41.34.42 10/14 18:22
17F:→ chingfen:發表文章時,最好在文章裡註明"不得轉載" 114.41.34.42 10/14 18:28
18F:→ chingfen:站方人力不足,各群組申訴事件都處理不及 114.41.34.42 10/14 18:39
19F:→ chingfen:哪還有時間接受授權,幫忙處理這類的事情 114.41.34.42 10/14 18:40
20F:→ chingfen:總之,發文時註明不得轉載,或自力救濟 114.41.34.42 10/14 19:06
21F:→ chingfen:會比較實際有用一點。 114.41.34.42 10/14 19:06
22F:→ bbbing:就算有註記也不是很有用,亂轉的人哪管這個123.110.134.140 10/14 21:14
23F:→ chingfen:至少提醒一下...( ̄□ ̄|||)a 114.41.34.42 10/14 21:20
24F:→ MOONRAKER:有時法律上站不站得住腳 就差在你有沒有 114.45.201.148 10/14 22:01
25F:→ MOONRAKER:claim而已 主張這回事本來就是各說各的 114.45.201.148 10/14 22:03
26F:→ MOONRAKER:覺得那沒用就不做 就完全沒有申辯機會 114.45.201.148 10/14 22:04
27F:→ bbbing:思考角度不同啦,我會寫出來就是不管你弄 111.248.12.122 10/20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