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za (你是我的太陽)
看板SYSOP
標題[請益] 請教站長實務問題
時間Fri Apr 18 01:57:01 2008
想請教站長一些問題 看來看去好像也只能在這裡問了
如果站長大人覺得不妥 可以跟小女子說聲之後刪文
今天上課的時候(網際網路與法律)老師討論了一些問題 關於ptt
1.ptt所有權是誰的? 即ptt之所有權為誰所有? 若為某個人所有,
是否關於鄉民所發表之文章其實握有生殺大權,一經違反版規即可刪除,
若不為某人所有,則即使牽涉人身攻擊也不應任意刪除,而應由其他方式處分?
2.ptt的管理有分屬各層級,而最高管理層級來源為? 所謂傳說中的 ptt 身分為?
例如:站長或是各部長(新聞部、法務部)來源為?是否有經過投票?投票者為?
3.各版規之效力? 當然有各種違規處罰,則若處罰失當或過失是否有損害賠償?
4.如果各大版主擅自隱版,影響鄉民無法閱版之權利,是否可以請求賠償?
5.就小女子理解 ptt 應透過學術網路架設,是否有無名小站相關產權之疑慮?
6.ptt行政法院中的法官來源? 目前除了環環監督外,這些人員的選任來源為?
很抱歉問了以上幾個問題,懇請站長解決困惑,
不是來亂版,或是來引起各位紛爭話題,只是單純很想知道
由於現在ptt的影響力很大,不完全屬於一個封閉的群組
已經成為每個人生活中的重心,因此有越來越多的法律及社會問題與ptt有關
最近正在研究,類似這種社群,除了內規的規範之外,有沒有其他的方式解決紛爭
感謝您耐心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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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話說的冠冕堂皇
其實只是一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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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1.12
1F:推 tjackalym:有些問題可以參考PttNewHand板 140.120.28.226 04/18 02:06
2F:推 PsMonkey:你是我的大腸 [誤] 61.228.206.203 04/18 04:43
3F:推 shhsu:PttLaw版先看看吧... 211.74.62.40 04/18 07:55
4F:推 Kinra:不過要是這篇站方能不厭其煩再答一次的話剛 140.112.252.14 04/18 09:50
5F:→ Kinra:好又可以整理成一個Q&A… 140.112.252.14 04/18 09:50
6F:→ HWBA:PttNewhand板,z-9-1 & z-9-6 122.116.115.91 04/18 11:39
7F:推 ledia:PttNewhand 已經有不少說明不符合現狀了 140.112.30.54 04/18 11:49
8F:推 in2:使用者條款6寫的很清楚(3,4) 140.112.172.6 04/18 11:51
9F:推 MohLih:第6點,目前PttLaw法官由法務站長指派 203.70.105.156 04/18 18:39
10F:→ MohLih:以臺大法律相關系所學生或畢業生優先考慮 203.70.105.156 04/18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