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hoho (ohoho)
看板SYSOP
標題[轉錄][公告] 關於CATCH所辦活動以及團隊說明
時間Fri Sep 14 14:17:40 2007
※ [本文轉錄自 CATCH 看板]
作者: phantomface (我愛CATCH) 看板: CATCH
標題: [公告] 關於CATCH所辦活動以及團隊說明
時間: Fri Sep 14 14:08:21 2007
給PTT的朋友以及CATCH板的板友
讓大家等了好幾碗泡麵的時間,先跟大家說聲抱歉:)
先作澄清的是,CATCH創立至今其實出衷並不是打算要為了打造.com.tw的名氣
而設立,(關於.com.tw的由來文章後面有作說明) 是希望成立一個
能夠讓更多的人能勇敢為了自己感情問題而努力成長設立的。
不論是現在的CATCH,抑或是未來的網站。
造成大家的誤解,是我們的疏失
本板對於
大板根活動與
CATCH板的現況作統一解釋
1.首先針對Gossiping板上
20990
48 9/14
asdatp □ 有沒有ptt-CATCH版開公司賺鄉民愛情財的八掛???
作回應
為啥CATCH版的版主群要分工如此精細&註冊網站http://www.mycatch.com.tw呢???
相信大家對於這個部分一定疑惑相當多,甚至是懷疑。
首先,CATCH分工精細根成立公司的關聯為何?
PTT站長群分工精細,那是不是PTT也要成立公司了?
CATCH板的分工無非是希望能夠經由一群有制度的人來有效運作
不論是現在的CATCH板 還是 打算成立的社群網站
不論是現在的CATCH板 還是 打算成立的社群網站
如果沒有一群相信CATCH價值的人來聚集在一起,根本不可能
我們希望從去年一月一號開始希望能夠讓CATCH更好的美意不會因此破壞
也才有後來的打算成立CATCH網站
第二
http://www.mycatch.com.tw
Gossiping板上有個行人推文到是不是跟創業比賽有關
的確,當初在申請參加Tic100創業競賽時 一併申請了
http://www.mycatch.cc
與
http://www.mycatch.com.tw
比賽結束後,這兩個網域就留了下來連結用
比賽結束後,這兩個網域就留了下來連結用
沒有拿掉。
而且當初申請.com.tw 並無須營利單位證明
在這邊CATCH要跟大家鄭重道歉,因為我們的疏失,
造成大家不論是對自己權益上的疑惑,還是困擾。
真的很抱歉,我們對於這.com.tw會立即作處理
第三 CATCH並無成立公司
不論是CATCH板還是mycatch團隊
都沒有這樣的公司存在
請上經濟部網頁查詢
http://www.moea.gov.tw/
若有證據,請馬上提出
第四
有好心板友提出為何之前活動費用只有幾百塊 兩天的只有兩千塊
這次活動就是三千塊
請注意 之前的
兩天活動 不是在交通大學就是在台灣大學
這次活動 在台北三峽大板根森林遊樂區
光從台北-> 三峽-> 大板根的車程,還有當地遊樂區費用
CATCH主辦活動單位已經與大板根單位壓低收費
提供各位大板根森林遊樂區業務經理鞏經理的電話 02-26749228
歡迎打電話詢問
因為我們活動剛結束,各工作人員又散佈台灣各地。
所以目前我們儘速收集所有的單據,等到收集完備
再一併公開讓大家了解,若有不便之處,還請見諒。
第四 關於板友轉錄之張宗明先生的報導提到執行總監 與公司之關聯性
試問執行總監與 成立公司之關聯性
音樂團體 有執行總監 創意執行總監 請問是不是公司
是不是只要有職位就是公司?
有收錢就是營利?
再次強調,CATCH並無成立公司
請不要拿看起來好像有成立公司的文章或行為來指著人說
你有成立公司
成立公司 跟 成立網站 是兩回事!!!!
如果有CATCH 或者mycatch成立公司的相關資訊
請提出確切證據
CATCH團隊有權益控告其毀謗
最重要的還是希望還我們一個乾淨的CATCH板
CATCH板的目的為何? 宗旨為何?
讓對愛情感情有問題有見解的板友們
能夠安心的繼續在CATCH板分享文章 並且追求自我提升吧
感謝大家的批評與指教
Phantomfac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1.215
1F:推 Alongway:唉 滿失望的... 09/14 14:11
2F:推 angelimpulse:推~ 09/14 14:11
3F:推 pokejohnson:聽說一毛錢都沒賺是真的假的? 09/14 14:13
4F:推 iamptt: 分工部份解釋的怪怪的 可是我說不出哪裡怪 09/14 14:13
5F:推 mucho:好奇問一下,音樂團體有總監? 09/14 14:12
6F:推 Crony:那"以後"會不會成立呢? 畢竟有去創業競賽不能說沒這想法吧 09/14 14:13
7F:→ iamptt: 還有 說你們成立公司 算誹謗? 那來告我阿 09/14 14:13
8F:推 spurPTT:catch會不會像wretch一樣賣掉? 09/14 14:13
9F:→ bc1007:PTT成立多久了?PTT要管幾萬人?拿PTT比? 09/14 14:13
10F:推 pp10086:離譜!!PTT是有收錢嗎 拿自己的團隊跟PTT比? 09/14 14:14
11F:→ good86boys:積極招募"創業"伙伴 (  ̄ c ̄)y▂ξ 09/14 14:14
12F:→ Crony:所以是不是打算蘊釀到公司真的開了再關掉CATCH呢..? 09/14 14:14
13F:→ pokejohnson:付的錢全都是參加人活動所需嗎? 工作人員都是義工? 09/14 14:13
14F:推 nobody1:.com.tw 並無須營利單位證明 <=== 教一下吧 我不會 09/14 14:14
15F:推 DeathDeath:如果你們沒有公司 何來團體控告之說 09/14 14:14
16F:→ Crony:只是請問..不要介意喔 :p 09/14 14:14
17F:推 GermanyServe:=============明明就說"看到商機"嘛XD============== 09/14 14:15
18F:推 exponential3:原來版主是113的 現在才知道 09/14 14:15
19F:推 grief3:我還是覺得該避嫌 請團隊退出批踢踢吧 09/14 14:15
※ 編輯: phantomface 來自: 140.113.201.215 (09/14 14:16)
20F:→ DeathDeath:如果想玩學網轉企業這招 可以回無名和老相好繼續經營 09/14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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