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ctang (wctang)
看板SYSOP
標題Re: [閒聊] 我已經寫信至教育部長信箱
時間Thu Aug 23 21:57:46 2007
既然這個話題吵這麼多,可以把問題收斂一下嗎?
我知道消基會不會管
我知道我已經同意使用者條款
我知道不爽我可以不來
相信很多人是要對"使用者條款"進行討論。
目前的情況是:
(a)依照本服務註冊表之提示, 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以及完整的資料.
(b)維持並更新您的個人資料, 以確保其正確、最新及完整.
若您提供的資料錯誤不實, 本站有權暫停或終止對您的帳號, 並拒絕您使用本服
務.
3.隱私權政策
(a)本站依上述規定收集您的個人資料, 以及在您每次登入本站的時候, 會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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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除非是下列情況, 本站不會向任何人公開您的資料:
i. 基於法律相關規定
ii. 接受司法機關或是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iii.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使用者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
而目前 ptt 在註冊時要求姓名、地址、email、生日、電話、公司、性別等
我同意使用者條款,但"使用者條款"的內容應該是可以被討論的吧?
(如不同意請站方表達意見。)
大家目前討論的重點在於,認為 ptt 站方本身應該不需要這些個人資訊才能運作。
(如不同意請站方表達意見。)
那既然取得還會有洩露的風險,不如不要收集這些資訊。
而目前收集這些個人資訊的原因是?
習慣性的收集?
法律的要求?
遵守教育部的BBS站管理使用公約?
校方的要求?
之前 JasonBourne 提到
使用者合約對使用者及站方的約束力,與教育部的規定無關。有違反也好,
沒違反也好,但在教育部強制站方修改使用者合約之前,都不關使用者的事。
所以這個問題在目前是否是站方完全可以決定的?
我同意使用者條款,但是否可討論"使用者條款"本身的規定呢?
如果不行,也請站方給個回應,不然放大家在這裡討論也沒個官方的說法。
BTW,
很難想像 ptt 這樣的“大站”更新程式居然沒先經過測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26.95
1F:→ doggy1973:基本上這件事情最起碼的處理是 219.81.144.45 08/23 22:03
2F:→ doggy1973:處罰那位沒經過大腦思考的管理人員! 219.81.144.45 08/23 22:04
3F:→ doggy1973:在外面的公司犯下這樣的錯誤 219.81.144.45 08/23 22:04
4F:→ doggy1973:不開除也會被記過,最少會被口頭警告! 219.81.144.45 08/23 22:05
5F:推 in2:遵守教育部的BBS站管理使用公約 140.112.90.74 08/23 22:32
6F:推 doggy1973:反正我只要想辦法推動修改就行囉! 219.81.144.45 08/23 23:03
7F:→ poqwer:樓上你還是自己開一圈自己爽吧.... 211.74.253.131 08/24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