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cloud (當個真正的鄉民)
看板SYSOP
標題Re: [問題] 關於被罰款停權一事
時間Thu Jan 25 17:20:15 2007
※ 引述《kylieant (kylie)》之銘言:
: 我算是ptt新手 多半是看文章或推文 很少發表文章
: 今天發生一件對我而言很緊急重要的事
: 於是我在相關的版面post文章 請求幫助
: 結果post到一半 斷線了
: 再進站時收到信 本來以為是有好消息 找到我的東西了
: 才發現原來我違反post文章的規定 還得去繳罰款
: 實在好無力啊~~
: 能否針對特殊文章給予寬貸呢?謝謝~~
尋找遺失物 請愛用 finding板 "遺失物尋找板"
在批踢踢各式各樣種類的討論看板幾乎都有,要找東西、找人、找人填問卷
販售二手物品、活動宣傳(可能你所謂的特殊文章)都有專門的看板可以發表
如果你有心讓全站知道的消息也可以透過note板製作宣傳看板。
如果每個人都說他有特殊的事情想讓大家都知道,都任意CrossPost在各板。
不但系統資源浪費,更是失去看板分類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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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87.165
1F:推 antontw:年輕不是罪,不過不是可以"免罪"的理由。 202.132.72.186 01/26 16:13
2F:→ antontw:趙X銘也很年輕。 202.132.72.186 01/26 16:14
3F:推 kylieant:我沒有要免罪啦~~畢竟規矩是規矩 我只是 211.74.101.169 01/26 17:59
4F:→ kylieant:想說能不能考量我的苦處減輕處罰 211.74.101.169 01/26 18:00
5F:→ kylieant:此外 我是遺失了相當重要的物品 必非為了 211.74.101.169 01/26 18:02
6F:→ kylieant:活動宣傳或是販賣東西 211.74.101.169 01/26 18:03
7F:→ kylieant:為此我已哭了好幾次 心痛得很 那是花再多 211.74.101.169 01/26 18:05
8F:→ kylieant:錢也買不到的唯一紀念物 211.74.101.169 01/26 18:06
9F:→ kylieant:而我POST的版面也是有篩選過 非亂槍打鳥댠 211.74.101.169 01/26 18:07
10F:→ kylieant:我還不知要繳多少P幣 我只有2千出頭P幣 211.74.101.169 01/26 18:08
11F:→ kylieant:屆時不夠繳 也沒朋友可以借我P幣 頭痛啊ꐠ 211.74.101.169 01/26 18:09
12F:→ kylieant:屆時不夠繳 也沒朋友可以借我P幣 頭痛啊ꐠ 211.74.101.169 01/26 18:12
13F:→ kylieant:真有"福無雙至 禍不單行"的感覺 ~~>.<~~~ 211.74.101.169 01/26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