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39132003 (奕翔)
看板SYSOP
標題[問題] 群組長與組長的權力義務規範
時間Fri Sep 1 02:38:58 2006
三、義務
(1)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
(3)小組長有協調小組內爭議之義務。
那麼群組長/組長對於充滿爭議性的判決是否可以一概不予回應呢?
由該二點看來, 群組長/組長並未有迴避責任的權力,
那麼迴避解釋爭議性判決的責任是否屬於瀆職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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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61.134
1F:推 tbhou0415:從以前到現在他們出來解釋個什麼東西嗎? 211.22.90.58 09/01 11:36
2F:推 u39132003:所以才會想問這二條是否是規定心酸的。220.135.161.134 09/01 12:34
3F:推 laechan:有規定義務也沒用,原因是無違反時之罰則. 218.187.20.252 09/01 17:05
4F:→ laechan:可見4583篇 218.187.20.252 09/01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