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0TARD (靜靜的生活)
看板SYSOP
標題Re: 關於路卡卡站長"真相調查報告書"的疑問
時間Sun Oct 9 19:20:06 2005
※ 引述《windsheep (沒那個東西了)》之銘言:
: 關於路卡卡站長的這個"真相調查報告書"
: 本人身為ptt2站務群之一
: 事發當時也恰好有關心一下站務
: 所以還不算不了解
哇,羊站長,你也算是批兔站長耶,可是,事發至今,批兔站務群好
像「
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批兔的 SYSOP 版沒有人在辦,反而是
你還有空跑來這裡「關心批萬辦得怎麼樣」呀?我想問一下,批兔站
務群對此事辦不辦呀?還是說,批兔站務群不太瞭解事態?那,我這
個局外人可以試著幫各位解說一下。
: 1. 關於這"真相調查報告書"裏面的事件經過
: 提出的上線記錄是在ptt2上的,亦或在ptt1上的?
: 據我了解是ptt2上的
: 請問路卡卡站務大人
: 為何在ptt2上的上線記錄, 由您這位ptt1的站長來公告?
: 反而ptt1的上線記錄完全付之闕如
那份「真相調查報告書」的事件經過,是基於這件事情在批萬爆發並
且造成
危機,批萬站民當時需要一個真相,所以有一位批萬站長從零
開始調查起,把事情弄明白以後,對批萬的站民做出一個交代。反觀,
批兔到目前為止,站民不聞不問,站方(包括您)也就懶得主動針對
s 小姐侵權事件做出公開的處置。
講白一點,「真相調查報告書」就是批萬站長 LUKAKA 對此案件理解
與對批萬未來經營的自我表述,裡頭不涉及任何站方對此事的處置。
若涉及的話,也是 LUKAKA 的發言不當。且,裡面的主要目的,就是
「向批萬使用者交代事由」,既沒有談到「批兔要怎麼辦這個案件」,
也沒有談到「基於 s 小姐在批兔的作為, 批萬站方是否要繼續追查
s 小姐是否在批萬亦涉及
其他的入侵帳號事件」。瞭解嗎?如果你看
了這份報告後,你可以從批萬的使用者的角度出發,請求站方繼續追
查並公開「s 小姐是否在批萬涉及其他的入侵帳號行為」。
不過,在此之前....
批兔站長,我想先問您一件事情: 對於 s 小姐在批兔已經被揭露的
侵權事實,現在證據大家都看到了,你們批兔辦還是不辦?
你不用來這裡, 說什麼批萬站方為什麼不繼續深入調查 s 小姐在批
萬是否「也有」涉及入侵帳號的行為。我想你自己也有自己的權責,
所以,請先正面回答我:
你身為批兔站長,對既已公開的事證到底辦
還是不辦。 關於這點,你不需要在批萬的 SYSOP 版回答我們,有興
趣的人去看批兔 SYSOP 版的動態就知道。 我們繼續去批兔看下去,
就可以瞭解批兔站務群對此事的態度,以及你的為人如何,到底是不
是嘴上說一套,手下作的是另一套。好不好?先回批兔把這件事該辦
好的部分辦好,不要說:今天批萬有站長跳出來辦了,你們批兔就可
以一直賴著批萬站務的動態,好像不關己事的樣子。
我「相信」你不是嘴上說一套手下作的是另一套,我相信你只是沒有
搞清楚事理,長期賴著批萬站方,很自然地看著批兔的濫權行為要整
個批踢踢系統買單,很自然覺得繼續牽拖批萬就可以連帶解決批兔的
問題;同時,即使您當到了批兔站長,也深感無力改革,所以現在很
困惑地跑來問批萬到底在作什麼,批兔又要怎麼作而已。那,我作為
一個批萬的鄉民,一個旁觀者,向您點出了這點,希望您弄清楚了,
也有所覺悟了,願意回批兔登高一呼,把事情作個了斷。我雖然很少
在批兔活動,但也拭目以待。
批兔的爛帳就等著您回家清算了,回到批萬方面。
你可以說:你是以批萬使用者的身份,來批萬繼續質疑:批萬站方是
不是還有所隱瞞,s 小姐是不是在批萬還有更多不法情事。就是您提
到的第二點:
: 2. 該s站務為ptt1的站長,
: 連ptt2都要想法子去借個站務的帳號,來了解事件當事人
: 是否ptt1也同樣有類似情況?
: 如果有,為何沒有附上相關上線記錄及設定記錄?
: 如果沒有,是否路卡卡站務大人已經確認過了記錄中確實沒有?
我想 LUKAKA 站長在製作這份報告時,單純是要瞭解事態,而且沒有
權限繼續追查其他記錄,是沒有必要在真相報告書中一併處理完「追
加」的疑慮(而且當時也沒有人厲聲提出這樣的疑慮),而且在當時
他也沒有辦法追到這麼遠的地方。那,既然您身為批萬的使用者,提
到了這點,也就是「s 小姐是否在批萬也有類似的濫權行為」的疑慮,
則也許批萬站方可以再找個人出來,辦理這樁「另外」的案子。
瞭解嗎?「那件事情」也就是「s 小姐是否在批萬也有入侵帳號的行
為」跟這次的主題沒什麼關係,也沒有必要放進底下的那篇報告裡頭,
而如果您覺得這件事情很重要,重要到會讓您對於批萬的站方失去信
心,現在您點出來了,我同樣身為一介鄉民,也就拭目以待批萬如何
回應。只是,我也想在這裡警告您:您身為批兔站長,請勿懷著心存
僥倖的心態,以為把事情混淆在一起,讓批萬方面繼續忙下去,你們
批兔站方就可以作壁上觀。
講真的,我只是沒有直接罵出來:「你他X的承不承認自己是一丘之
貉協助兩站站方瞞了五個月不敢就批兔立場對s小姐的使用者身份作
處置現在事情爆出來這幾天批萬陷於危機處理狀況你又不知道要趕回
批兔把連帶處分迅速釐清你自以為在批兔官小言輕而人家 LUKAKA 在
批萬官也沒有多到大想想人家有道德勇氣跳出來辦批萬的部分你自己
想想你又在幹嘛還不趕快給我滾回批兔把批兔沒有辦好的部分把事情
辦好就不要來批萬這裡表演正義」
咦?我直接罵出來了?那好,就請您當作是在下敝人我的一點小小建
言, 帶回批兔,在批兔 SYSOP 版上公開與批兔站務群們好好商討這
件事情就批兔的部分該如何處置,好嗎?
: 3. 如果s站務在ptt1上未曾有過錯誤的行為,在ptt1上的處份源由為何
: 如果s站務在ptt1確曾有過錯誤行為,為何在這份報告中完全未提及
: 4. 該D站務,在ptt1上所受處份理由又為何,在報告中並未提及
: D站務在ptt1上有何違反規定的行為,所
s小姐在批兔入侵帳號的行徑,構成嚴重的道德瑕疵,就算站方不辦,
鄉民也會要求不適任的s小姐下台。D 先生也是因為道德瑕疵下野,
雖然他就實情來說是比較倒楣。但不管怎麼樣:批萬站方本來就沒有
對於站長本身的獎懲有完整的制度,這部分亟待加強。您
身為批兔站
長,應該比我還熟批踢踢法規,請問:站長因他站使用行為產生道德
瑕疵而下野,這是依據批踢踢的哪一條站規律例?沒有,是不是?最
後還不是得靠站方自行決議,是不是?而且,為什麼「處分報告書」
是出自 LUKAKA 之手?這樣的格式對嗎?內容對嗎?理由清楚嗎?其
他批萬站務的署名咧?這份文件合法嗎?這些現象都只凸顯了一件一
件事情:
「啊就是批萬目前的制度化還沒有完全落實, 也缺乏相關人才,
需要各方志士積極參與咩。諸多不足之處, 還請各位批萬鄉民
多多擔待咩。」
可是批萬無法可辦,也辦了呀。現在出了包,就主要事由來說好歹有
人出來擔呀。沒有法治,好歹有人出來治呀。好,批萬百般不是,但
就責任來說,就事理來說,就結果來說,
批萬方面,除了因道德瑕疵
而解除兩人的站長權限之外,是還能作什麼?是還需要作什麼?而,
能依法辦卻不積極去辦的批兔站方,是又在牽拖什麼?
還需要作什麼,喔,繼續追查s小姐是否在批萬也有入侵帳號行為,
這是一個方向啦。不過,比起批萬站長進退場與獎懲的制度化,程式
漏洞的改進,大砍信的站長乖乖招認,以及版上之前許多鄉民所提供
的大量寶貴建言,還有讓批萬站務們好好休息,重新出發....同學,
您提的案子是有道理,可是好像不太被視為當務之急耶。您
貴為批兔
站長,理當見識非凡,可不可以協助我們批萬的鄉民聊點別的,比如
說一些制度面的建議啦,還有你們在討論時的那個站長高峰會議啦,
談「s小姐是否在批萬也有入侵帳號行為」,這個題目太小了吧,且
就我覺得,那件事情等批兔對於「s小姐在
批兔的入侵帳號行為」有
所動作之後再說也不遲,不是嗎?
批兔站長?
: 最後,本人對於所提的這幾個疑問,先大約說明一下
: ptt1/ptt2的站長討論板互相轉信已有一段時間
: 原因就在於,跨站層級的站務事件,一向是在站長板討論後,由ptt1站方公告
: 意見很難有共識,但討論是一定要的,就算沒共識也能使所有站務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 本次事件一開始就是跨站層級事件,事涉兩站高層級站長
: 所以本人及ptt2所有站務群發言不少,ptt1所有站務群也發言不少
: 整個真相公告應該是要及於ptt1/ptt2的
: 約束站務群的力量也應該是不分ptt1/ptt2的
: 基於這個理由,本人及ptt2所有站務群,都將意見反映在站長板
: 而未另外出公告
: 當然如果ptt1站務群堅持ptt2站務群也應該就ptt2部分的事務另外作處理的話
: 個人也會接受,開始著手研擬公告
你知道為什麼我在前面對於這件事情的火氣很大嗎?因為我覺得你根
本沒有搞清楚狀況,到現在還以為a小姐入侵帳號的事件,是自家人
站務們的事件,所以要從站務層級去解決。
麻煩你清醒一點,今天換做是一個普通使用者入侵其他帳號,你們也
是準備在「跨站層級的站務層級」把湯圓搓掉嗎?
為什麼「本次事件一開始就是跨站層級事件」?你還敢講?
因為你們
兩站站方一開始就打算要包庇s小姐,所以想在站長室裡頭關門解決!
使用者入侵帳號的事情該在 admin 裡頭解決嗎? 你們當時的討論,
不過就是在討論「
在s小姐願意拿官位換一張免死特權的條件下,大
家來討論:怎麼讓s小姐下台好看一點」。
懂了嗎?!
你們到現在到底醒了沒有?!還覺得s小姐下台可以交換她的刑事責
任,整件事情可以在站長室裡頭「充分理性」地討論後就「私了」嗎?
你們到底對於那樣的心態有多齷齪反省過了沒有?!他X的這件事情
從頭到尾就是一樁
刑事案件,你們站方對於s小姐入侵帳號的行為,
只有
批兔根據站規立即去告,或是另作處分保留追訴權的問題而已。
而他X的你們自己回去看看你們齷齪的投票選項,是有哪一點提到了
s小姐的法律責任與站規執行的問題?s小姐嗲聲嗲氣地在站長室喊
一聲她出包了,希望私了,你們就以為這件事情真的只是站務內部的
問題嗎?你現在還有臉把
搓湯圓的事情拿來提,在那邊講「一開始就
是跨站層級事件」?「跨站務層級搓湯圓」是很名譽的事情嗎?是要
我講到這麼明,你們才會結束掉那種不可思議的無恥心態,去認真分
開處理這件事情的「
站長道德層面」與「
使用者的犯罪行徑」嗎?
聽好了:
1. s小姐在批萬下台是天經地義的事情,D 先生也擔了他那部分的
責任,「他們在批萬下台」是站務層級的事情。如果 LUKAKA 的
公告不小心提到了D先生在批兔的職務也一併解除,你可以去要
求他摘掉相關文句,或在批兔聯合發公文,而不是像現在這樣,
批兔什麼都沒有。且最重要的,站長下台是站長下台,還有一筆
「使用者侵權行為」的帳沒算完。
2. 而對於「批兔發生使用者侵權行為」的部分,你們再給我把這件
事情當作「站務內部事件」處理看看。配合處理配合處理,你們
是配合處理到沒有自己的大腦去想想事情有多嚴重了嗎?
人家端
湯圓來,你們就只知道要拿碗盛嗎?對於「使用者嚴重違反站規
行為」,批兔站方
怠職包庇使用者,五個月來未能公正處理,到
現在還沒有半個人出來負責,你貴為批兔站長,是還要批萬這個
「他站」去堅持,你們批兔才知道要辦?
我知道批踢踢「帳號管理規則」中的「八、特殊情況處理規範」一向
有法規執行上的彈性,校園裡頭什麼樣的狀況都有,男女朋友情變下
盜用帳號的事情也不是沒有處理過。這種東西不私下處理是要怎麼辦?
所以,我也沒有堅持說你們一定要照站規去告。但,今天,事情既然
「已經爆開」了,都鬧上新聞了,你們最好就不要抱著「站長室內可
以解決」的心態,批兔站務方面尤其不要還一心以為這只是「站務人
員的操守問題」。任何站務人員都沒有特權規避最基本的帳號管理規
則,你們批兔方面為了配合隱瞞事實,而不敢動s小姐這個入侵帳號
的人,只敢在站長室裡面嚎爽一下。就算嚎得再爽,你們批兔就沒有
包庇使用者的罪責?你就不是共犯?現在事情爆出來了,
拜託你們心
虛一下,不要繼續漠視「
s小姐非法入侵他人帳號」的事實,而還以
為問題只是在「
s小姐用了D先生的帳號」這個層面。
沒有人強烈要求你們按站規去告,但至少有良心一點,你身為站務,
請回去批兔主導討論,看看批兔的使用者願意在什麼樣的前提下(例
如s小姐就入侵帳號行為公開向站方道歉),讓這件事情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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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管理規則
├ 八、特殊情況處理規範
│
│ 1. 盜用帳號者 (未經原使用者同意,入侵其他使用者帳號者)
│ 直接追蹤來源,獲報請檢調單位處理,使用者勿因好奇
│ 使用任何軟體監聽系統、或試圖入侵系統,於網路上施放病毒,
│ 任何入侵使用者資料、毀損本站電磁紀錄者,
│
本站將依法提出告訴,絕不寬待。
│
│ 2. 以上有未規範或未盡事宜,由司法站長以判例判決,
│ 必要時,司法站長可召集討論或召開司法站務會議,
│ 經站長群投票通過,將得限制該網址、網域使用者部分權限,
│ 並於 PttLaw 版公告說明處理原因與方式,
│ 直到該網址使用者或網域管理改進為止
第 三六 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 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
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59 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
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
元以下罰金。
第 360 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
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
萬元以下罰金。
第 361 條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
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362 條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
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63 條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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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66.31
※ 編輯: LY0TARD 來自: 61.228.66.31 (10/09 19:22)
1F:推 sichikao:打真多耶 沒看完 10/09 19:25
2F:推 ktpp:end 10/09 19:28
3F:推 newline:1000金 你花多久打的呀.... 10/09 19:28
4F:推 yeihau:好多字喔 哇 沒看完@.@" 10/09 19:28
5F:推 PttFund:閱. 風羊真的風了 @@" 10/09 19:32
6F:推 FayX:常逛NBA版的都知道 非人大這種萬言書可是擲地有聲的:> 10/09 19:46
7F:推 LY0TARD:說穿了其實就只是「還我批萬安寧」六個字而已 :P:P 10/09 19:50
8F:→ chiuj:直指問題核心, 帥 10/0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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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推 eetheend:推 10/09 20:57
13F:→ rosebery:所有站長都罵了...就算ptt下了封口令,也該有人挑戰才是 10/09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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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推 pokitw:好文! 10/09 21:02
16F:推 hsnumax:看完了 寫的滿有道理的 希望站方能重視 不要迴避 10/09 21:03
17F:推 vsfranky:不過風羊還是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啊 10/09 21:04
18F:推 lien1618:被M了......可能是說出某人的心聲XDDDDDDD 10/09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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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推 quiff:這篇Bias味很重。 10/09 21:35
21F:推 hojoe:這篇好帥.. 10/09 21:44
22F:推 FayX:樓上的樓上是說戰味有點重嗎??:> 的確有點Bias大的風格喔... 10/09 22:03
23F:推 woody5202001:推!中肯!而且分析入裡!! 10/09 22:12
24F:推 seagreen2005:好文必推@@ 10/09 23:57
25F:推 cplinn:這篇應該轉去 p2 SYSOP 否則有人還是會裝作「沒看到」 :P 10/10 00:18
26F:→ hsha:真是一篇中肯到不行的好文 10/10 00:19
27F:推 humboldt:推!! 10/10 00:20
28F:推 TOUCH99:windsheep之前都在裝死 等到事情結束才跳出來 10/10 00:20
29F:推 alicekey:不得不推的好文~ 10/10 00:24
30F:推 bias:關我屁事。我這升斗賤民哪裡學得到非人大大的皮毛...<(_ _)> 10/10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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