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x761011 (人生旅途上的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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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新聞] 舅媽燙傷童 高縣改口要告
時間Fri Apr 16 09:52:0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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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u8230 (長門牙了~)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舅媽燙傷童 高縣改口要告
時間: Fri Apr 16 08:54:44 2010
2010年04月16日蘋果日報
60℃鐵板罰站
【王勇超、吳柏源╱高雄報導】《蘋果》昨披露,高縣一名兩歲男童慘遭堂舅媽喝令赤腳
罰站在被烈陽曬得近攝氏六十度的鐵板,雙腳被燙出兩個大水泡,縣府社工探訪後卻表示
「非重大兒虐案」,只會開罰;高縣社會處昨改口表示:「若男童母親未提告,社會處會
代為對虐童者提告!」
女辯:沒強迫脫鞋
靖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昨不以為然說,《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是保護孩童權益的最
佳利器,「孩子不會主張權益,才需政府機關主動介入,怎會是要等到父母不告,社會處
才以主管機關名義提告!」社會局處應更積極、主動處理。
高縣社會處長吳麗雪表示,已贈慰問金三千元給男童母親,日後將協助男童日間托育,由
縣府協助處理托育費,另會幫忙男童母親對施虐者提出訴訟。警方也表示會主動展開調查
。
但涉嫌施虐的男童堂舅媽昨指稱,是男童母親沒讓男童穿鞋,她未強迫男童脫鞋罰站,「
我知道小孩不是要用打的,但他的行為已經犯了好幾次,難道不用糾正嗎?」男童母親陳
女(三十歲)說,昨早堂哥有打電話道歉,但她還是不能原諒堂嫂,決定對堂嫂提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41667/IssueID/20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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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09.26.38
1F:推 TZUYIC:輿論壓力... 04/16 08:55
2F:推 j589745:老是要等到被砲轟了才肯動作..... 04/16 08:57
3F:→ bluetec:當時受訪社會處是表示受虐就是受虐,沒有重大不重大 04/16 08:58
4F:推 kick:賤女人 哪天走在路上被子彈掃到活該啦 誰叫你沒穿防彈衣 04/16 08:58
5F:→ kick:人家也沒強迫你脫防彈衣啊 是你老娘沒讓你穿 04/16 08:59
6F:推 tigerrun:才兩歲 這舅媽神經病吧 用這種方式糾正.... 04/16 09:00
7F:→ aggressorX:狗屎親戚 04/16 09:00
8F:推 alkahest:兩歲小孩吵鬧也不是這種糾正法 04/16 09:02
9F:推 yeh10jp:2歲是要他多聰明.. 04/16 09:06
10F:→ meyou:公務員~不意外 04/16 09:10
11F:→ emou:堂舅媽也脫鞋去站個十分鐘吧 04/16 09:12
12F:推 bilinear:現在是非得要找水果日報才會有人理? 04/1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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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137.246
13F:→ pastries:男童母也應該加強親職教育 04/16 10:30
14F:→ yingrain:「重大與否」僅是衡量輕重,不代表不重大就不重視.. 04/17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