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ua (阿貴)
看板SW_Job
標題[心得] 看到一職缺
時間Wed Sep 23 20:14:12 2009
今天剛貼出一職缺 那份工作是我半個月前剛選擇不待的工作
我只待幾天決定不幹了
薪資: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的2萬5.完全沒經驗的2萬3..
這是聯勸補助的人事費案.社工員要回捐給機構5千或7千
三節禮金?別傻了!!其他福利??完全沒聽老闆說!
上班時間:早上9點到晚上9點多("原則上"到6點.但實際上沒到9點多是不可能的
而且幾乎每天...沒有加班費.只能把多出來時間算成志工時數給你.
謎之聲:志工時數能拿來幹嘛?拿來擦屁股都太硬.能換成錢嗎?)
工作量:很大.一個社工員扛很多專案跟活動.假日要配合出來辦活動(但可補休)
猜測會離我離開有半個月才登出職缺..可能是這中間的新社工員也是跟我一樣
待沒幾天選擇逃掉...
當初面試機構老闆跟我講 她不認同很多機構只是一再跟政府申請專案經費
那不過是把政府的錢東一塊西一塊的挖來.完全沒創意.但我實際上看到的是
他們也是跟政府申請不少補助專案.(全由社工員一個一個扛)..還會
運用技巧兩邊賺錢...
又說他們機構一直在進步(實際情況我不清楚.因為我在那待不久).但成立了近10年
到目前也只2位社工..(是否透露了什麼?)
感覺這家機構把社工員的低薪資當成很理所當然現象(主管的談話中感覺)
我爸跟我講了一句"你們社工員現在已經不是讓機構予取予求了.你們有權力
跟他們談合理條件" 我爸這句也沒錯..
所以我選擇離開...
我想我們社工的 應該軟性淘汰這些不合理薪資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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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5.130.84
1F:推 Obbss:同感 09/23 20:35
2F:→ Obbss:我只希望實領多少 實報多少 09/23 20:38
3F:→ kilen520:根本就不應該這樣 聯勸就是補助社工人事費 不應巧立名目 09/23 21:06
4F:→ kilen520:既然聯勸為申請單位 發生這種情況 應該有提報聯勸之責 09/23 21:07
5F:→ kilen520:不適宜的做法 應引導往適宜方向 不然就讓它被機制被淘汰 09/23 21:08
6F:推 azman:我還看過離職 機構領不到補助 結果還要逼社工退錢回去的 09/23 22:11
7F:推 hachou:你爸很有概念耶 09/23 23:50
8F:→ bigfeet:關於聯勸社工人事費,其實他們根本不管機構把這部分補助 09/24 09:30
9F:→ bigfeet:用到哪去,反正社工領據簽對金額就好` 09/24 09:31
10F:推 yishiunzan:"領據簽對金額"在法律上有算偽造文書嗎???有沒有人可以 09/24 09:56
11F:→ yishiunzan:解答一下有沒有相關的法律問題 09/24 09:56
12F:→ kilen520:當然有違法阿 聯勸不會不管吧 那只好跟簡杯說說了 09/24 10:05
13F:→ bigfeet:如果社工要提告的話,當然不會不管.但聯勸並沒有強制機構 09/24 11:25
14F:→ bigfeet:必須如何使用人事費-隱含的意思是給機構運用彈性之意 09/24 11:25
15F:→ bigfeet:至於機構內部怎麼跟社工談,聯勸不干涉的意思~ 09/24 11:26
16F:→ kilen520:方案上人事費開宗明義是照社工薪資35000*13 且在申請辦法 09/24 16:09
17F:→ kilen520:也規定未函知並經同意 不得擅自移用補助經費 違者 09/24 16:12
18F:→ kilen520:得追回全部補助款項 停止受理申請經費補助一至三年 09/24 16:12
19F:→ bigfeet:嗯,規定是這樣.... 09/24 18:11
20F:→ yishiunzan:那這樣真的很有趣(原來聯勸覺得社工領三萬五不過分) 09/25 10:38
21F:→ yishiunzan:"大牛"是覺得不照規定走是常態,就不用管規定嗎? 09/25 10:39
22F:→ yishiunzan:無意筆戰,就覺得這現象還蠻值得討論一下的 09/25 10:40
23F:→ bigfeet:大牛是誰?不會是說我吧?!可是我是大腳耶~ 09/25 12:31
24F:→ yishiunzan:看錯 = = a 哈哈哈哈 09/25 13:36
25F:→ bigfeet:等有匿名ID我再上來講經驗 XD 哈哈哈哈 09/25 18:30
26F:→ bigfeet:還有,聯勸社工不是三萬*13.5月嗎?! @.@ 09/25 18:32
27F:→ kilen520:哈 是.5沒錯喔 漏打了 09/25 18:39
28F:→ Gwyneth:狂推匿名ID 超想聽樓上大腳講經驗的~~ 09/25 20:53
29F:推 Obbss:推大腳 09/25 21:50
30F:推 dearmair:原來聯勸已經補助到三萬五了喔! 09/25 22:20
31F:→ dearmair:我待的機構每次都說如果做不高興走人啊!我不相信還有地 09/25 22:21
32F:→ dearmair:方薪水比我們這邊高.... 09/25 22:21
33F:推 dunkin:原來已經補助到3.5萬囉?那10月送方案的時候,我要仔細編 09/26 10:18
34F:→ dunkin:預算了...但是社工是不可能實領這筆錢的!我家會計說聯勸 09/26 10:19
35F:→ dunkin:根本沒把勞健保&勞退的錢算進去...所以我每個月都是幫兇~ 09/26 10:19
36F:→ dunkin:所以這算共犯結構嗎? XD 09/26 10:20
37F:→ kilen520:連勞退和健保都要聯勸付也太誇張了吧 社工是在機構工作耶 09/26 15:54
38F:→ kilen520:怎麼說的機構一點都沒有責任呢!! 09/26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