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x761011 (月黑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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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新聞] 遭性侵 少女獲安置又被姦
時間Thu May 28 11:03:50 2009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Hathor (if)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遭性侵 少女獲安置又被姦
時間: Thu May 28 05:36:33 2009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528/art_id/31664326
遭性侵 少女獲安置又被姦
淫姑丈判12年 社工被批「推人入另一個火坑」
【黃哲民、劉昌松、張沛森╱連線報導】桃園一名十三歲少女慘遭父親強姦後,被社工安
置在吳姓姑丈家,又三度慘遭姑丈強姦、猥褻。高等法院審理後,昨依加重強制性交、加
重強制猥褻兩罪,將這名可惡姑丈重判十二年徒刑。
人神共憤
由於社工將少女安置在吳姓男子家時,沒發現吳離婚又失業,並不是合適的安置環境,法
官感嘆:「社工神經太大條,等於把被害人推入虎口!」聽到此案,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
執行長林月琴直呼:「聽了就讓人生氣!政府應建立寄養家庭管核機制,否則,把受家暴
的孩子託給親屬寄養,卻沒顧慮親友狀況可能也不好,等於把孩子推到另一個火坑。」
不脫衣服不準會母
判決指出,少女被父親性侵害後,社工於去年二月,將她送到姑丈家安置半年,但三十八
歲的姑丈三個月後就露出真面目,他藉口女孩偷錢須被處罰,深夜開車載少女買啤酒,還
在車上命她喝完其中兩罐,返家後,趁少女酒醉無力反抗,強姦對方得逞。
到了七月,女孩某天晚歸,吳拿著鐵尺要被害人脫褲子打屁股,少女以月經來潮回絕後,
吳竟脫掉自己褲子,叫少女幫他手淫,少女只好照辦。
最誇張的是,安置期滿當天,吳姓男子竟要被害人最後一次為他手淫,隨後又改口「不聽
話脫衣服,就不准回家和媽媽團聚」,少女又慘遭姑丈強姦。
社工當晚接走少女時,發現少女神色不對,追問下才得知她被姑丈強姦,報警後也在少女
內褲裡採到吳的精子細胞,成為定罪鐵證。
傷心母罵:不是人
吳應訊時辯稱,不懂如何糾正少女的偏差行為,才買酒澆愁,絕沒叫少女幫他手淫,但安
置期滿當天兩人確實發生性關係,卻是你情我願的性交易,但法官不採信他的荒唐說法,
一審重判他十七年六月;二審昨也判他十二年。
少女母親事後曾痛罵吳「不是人」,她取得女兒的監護權後,已將女兒接回照顧。而桃園
縣政府社會處家庭暨暴力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王秀珍表示「尊重判決」,並強調其他縣市
社工仍在輔導少女。
......她才1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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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1.208.53
1F:推 yusuke362:為什麼二審少五年 幹!! 05/28 05:39
2F:推 nk412:少五年是怎樣........... 05/28 05:40
3F:→ nk412: 法官覺得太重了嗎 05/28 05:41
4F:推 ffv111:馬的怎麼不直接槍斃?我交稅金養個廢物12年幹麻? 05/28 05:42
5F:推 nk412: 畜生 05/28 05:43
6F:→ kyouya:太扯了,怎麼這麼多禽獸(驚 05/28 05:54
7F:推 han5566:人渣 敗類 還有幹你媽的二審少五年 05/28 05:55
8F:→ kyouya:看得火都上來了 05/28 05:55
9F:推 djcc:台丸 不意外 05/28 05:57
10F:推 eatpeanut:更!!林涼卡好咧!! 05/28 05:58
11F:→ valenci:突然想到之前那個開收容中心的,被判二年,緩刑五年。 05/28 05:59
12F:→ maverick33:"社工將少女安置在吳姓男子家時,沒發現吳離婚又失業" 05/28 06:04
13F:→ maverick33:幹!!社工這麼好當喔!都不用先調查收容家庭的狀況喔 05/28 06:05
14F:推 Godzilla28:我不介意多繳點稅養這些廢物久一點~~ 在幹麼啊法官 05/28 06:11
15F:推 TaiwanChina:電容量儲存電賀能力大小稱為電容量其定義為單位電壓下 05/28 06:19
16F:→ TaiwanChina:所母x存\的電量 單位為法拉(F) 05/28 06:20
17F:→ TaiwanChina:決定電容器大小的因素C=3A/D 05/28 06:21
18F:推 NSyaoRan:開放社工講話 05/28 06:23
19F:推 zvx1232003:樓上上在幹嘛XDDD 05/28 06:24
20F:推 tomshiou:不是愛批社工 社工很常常這樣出包 05/28 06:31
21F:推 tomshiou:如果覺得辛苦想摸魚就不要當社工 害死一個人 05/28 06:34
22F:推 BF109Pilot:本席判原告死刑!!!!! 05/28 06:42
23F:→ BF109Pilot:說錯了...是被告..我氣瘋了 05/28 06:42
24F:推 ir5:本席判原告肛刑30年,天天照三餐肛,過年過節還有猛男加肛 05/28 06:44
25F:推 ir5: 被 05/28 06:49
26F:→ BF109Pilot:老兄 是被告啦 你跟我一樣看了這新聞氣瘋了嗎 05/28 06:49
27F:推 ir5:打太快了....抱歉.... 05/28 06:51
28F:→ eva19452002:法官,冷涼卡好! 05/28 06:51
29F:推 Andy5566:可憐..... 05/28 07:00
30F:推 dreamlink:一家都是禽獸... 05/28 07:01
31F:推 stalin881:台灣的人權團體為什麼都只保護壞人? 05/28 07:25
32F:推 KingKingCold:樓上 這叫做利益共同體 你保護我 我就不去強姦你女兒 05/28 07:31
33F:推 stalin881:所以這就是所謂的別人的女兒姦不完囉? 05/28 07:34
34F:推 ventelp:真的是一家都禽獸耶.....死好 05/28 07:45
35F:推 judogirl:可以罵髒話嗎?禽獸...二審還少五年? 05/28 07:51
36F:推 yao5:社工不用負責任嗎?少女她媽為什麼後來才出現?? 05/28 08:12
37F:→ lisoukou:被告為什麼還沒被宮刑?????????????????????? 05/28 08:17
38F:→ sunluna:還沒結案就已經自動減刑咧!! 幹!! 05/28 08:20
39F:推 shosuke:少這五年到底是怎樣....無法理解 05/28 08:21
40F:推 darkshona:法官的女兒怎麼沒有被....一次看看! 05/28 08:27
41F:推 azywu:三十八歲關個十七年也還有生育能力..關到死比較安全~ 05/28 08:33
42F:推 Bluecold:法官有問題嘛? 沒槍斃都算輕了 還少判五年... 05/28 08:48
43F:推 tonakace:應該訂一條直接剪掉的法律會比較快...人渣 05/28 09:11
44F:推 joanna0131:幹.........幹........... 我第一次罵幹 QQ 05/28 09:11
45F:→ joanna0131:靠............我竟然哭了 ........幹......... 05/28 09:11
46F:推 bojue:無言..... 05/28 09:27
47F:推 maverick33:支持化學去勢!!! 真的去勢也行~~ 05/28 09:32
48F:推 stanleymen:媽的 人渣........ 05/28 09:39
49F:推 balakuo:法官有大愛 如果親人被姦應該也會問有爽無 05/28 09:48
50F:推 xen0317:法官震怒了!!!!!!!喔!!!!!!!!!!!!!!!!!!!!!!!!!! 05/28 09:49
51F:推 RIP5566:幹你媽的社工 可以這樣讓人姦了又姦 姦了又姦的嗎 凸 05/28 09:55
52F:→ pippen2002:為何要花我納稅金關廢物?槍斃好啦!廢物法官 05/28 10:25
53F:推 kit279:判太少了啦,這種人死一死好了 05/28 10:29
54F:→ tomshiou:社工還敢PO文說很累 05/28 10:33
55F:推 circler:哪門子的重判 神經病 05/28 10:45
56F:→ dreambala:無期徒刑,並且開放肛肛好 05/28 10:52
57F:推 xxx761011:借轉 感謝 05/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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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10.114.84
58F:推 paytan:安置機構阿....成本大又沒補助(茶) 誰想開店呢? 05/28 13:17
59F:→ akikurtoo:樓上...重點不是這個吧 05/28 15:21
60F:→ akikurtoo:如果說都拿環境限制來當藉口 那要社工幹嘛 05/28 15:22
61F:→ akikurtoo:連鄉民都發現了 這名社工當初安置前評估居然沒考慮到 05/28 15:23
62F:→ akikurtoo:我也是念社工的 但我覺得沒有必要拿工作有多忙作開脫 05/28 15:24
63F:推 GIMAYON:為什麼二審少5年?法官退場機制在哪? 05/28 18:32
64F:推 fish2345:這...這社工是依據什麼讓少女安置在姑丈家? 05/28 21:49
65F:→ fish2345:評估也太草率了 居然沒考慮到姑丈失業 05/28 21:50
66F:→ aweasel:全臺灣安置機構不足才是問題的源頭 05/29 16:34
67F:→ aweasel:還有 大家都念社工的話,不要什麼詳細狀況都不知道就開罵 05/29 16:35
68F:→ aweasel:很多細節又不是只有報紙寫就是真的,失業的人就一定會性侵 05/29 16:36
69F:→ aweasel:這種論點才有點怪怪的吧 05/29 16:36
70F:推 unbomb:而且也不見得安置在中途學校就是好的~~ 05/29 16:46
71F:→ unbomb:有些中途學校根本就把受害者當成加害者在管~~ 05/29 16:47
72F:→ unbomb:中途學校的正式老師 三年一到就自動請調至別的學校 05/29 16:48
73F:→ unbomb:政府設立這種中途學校的用意 在這種流浪教師的年代 05/29 16:49
74F:→ unbomb:根本就變成老師的過渡學校~~ 05/29 16:49
75F:→ unbomb:連輔導主任都沒輔導背景的中途學校~~哀 05/29 16:50
76F:→ Sagan:如果真的覺得政府的社工有疏失 就按規定懲處啊!這我也贊成 05/30 00:55
77F:→ Sagan:但不要不按規定懲處 放任輿論來打擊我們的士氣啊 05/30 00:56
78F:→ allen2899:果然又在數字版被罵了...= = 05/30 01:56
79F:推 aweasel:頂多就解約吧!政府單位會做這種保護個案都是約聘人員而已 05/31 00:09
80F:→ aweasel:國考通過的正式人員不會做這些工作的 05/31 00:09
81F:推 d12d12d12:好扯!真的一肚子火!!我想社工需要調整一下! 06/01 16:11
82F:推 tieniu:重點是安置在"已離婚"的"姑丈家",都非親非故了還這樣安置 06/05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