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cbest ( 風雅諸 )
看板SW_Job
標題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Sun Jan 11 14:52:26 2009
那提供服務的人是不是也該一起跟著改?
接受服務的人在稱呼服務提供者時是不是也要改, 例如:
娼妓 也要改叫性服務員
社工師 也要改名社服員
心理師 也要改名心服員
醫師 也要改名醫療服務員
教師 也要改名叫教學服務員
律師 也要改名叫法律服務員
理財專員 也要改名叫理財服務員
生父母 也要改名叫生育員
養父母 也要改名叫養育服務員
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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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1.22
1F:→ lighthearted:有點無限上綱了.. 01/11 15:31
2F:推 sniper1984:在某些醫院 例如台北市立醫院 確實是用社會服務員 01/11 17:04
3F:→ kelly0316:市醫其實真正職稱還是管理師 連工作證明上都這樣打 01/11 19:45
4F:推 aquarius212:提供服務者的稱呼 改的必要在哪 嘴炮? 01/11 20:08
5F:推 regent2:不會這樣無線上綱啦,除非社會開始用醫師律師等字眼罵人時 01/12 13:22
6F:→ regent2:稱呼被汙名開始,才會檢討其他替代性用詞 01/12 13:22
7F:→ regent2:況且大家努力追求成為"師"級,怎麼可能願意回到"員層次? 01/12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