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hthearted (隨遇)
看板SW_Job
標題[問題] 因為已下市的股票無法申請低收?
時間Mon Dec 22 11:52:53 2008
這是在網路上遇到的一個人
面臨情形如下(僅說明遭遇困難),這有實務上的處理方法嗎
是行政問題還是法規缺失?
案主在十多年前有股票帳戶,但為其他親戚運用
依當時的股票市值案主的財產超過申請標準,發現後變賣
但有些是已下市無法變賣的
因此向國稅局詢問,確認資料有誤但無權更改(對可變賣的部分)
若行政人員有質疑須向集保公司申請證明並附上證券買賣帳戶內頁影本證明股票已賣出
但村里幹事表示只看國稅局的資料其他的都不接受
而重要的是國稅局兩年內的資料都不會變動
村里幹事堅持已下市的股票再上市時市價是難以估算的
而兩年後即使證明已賣出的股票,但已下市的股票會掛在其名下
而無法申請到政府的任何補助
情形如下,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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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07.12
1F:推 ISRAFFL:案主在十多年前有股票帳戶,但為其他親戚運用←光這邊就有 12/22 14:40
2F:→ ISRAFFL:問題了吧?法律上來說親戚應該不能動用他的帳戶才對。 12/22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