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tendopppi (併購任天堂)
看板SWORD
標題Re: [閒聊] 這次大宇做法有感
時間Sun Mar 28 21:04:18 2010
借標題用一下
我覺得
大家要抒發:我覺得大宇這次作法很機車...(省略以下五百字恨意
或者:我覺得還好 其他Balabla也都這樣賣...(省略以下五百字護航
都很OK
但是,某些討論有點變成藉著在攻擊''跟我意見不同的人''來穩固自己論調的立場
例如''巴哈很有趣的比喻''一文的末段
就在酸死忠玩家奴性重,被無良商人不合理地對待還幫他們護航成這樣
(我聽起來像這樣)
又或者,拿朝三暮四的典故來影射那些批評大宇作法的人
是一群換個行銷順序就能滿足的猴子
又或者,有人聽到護航意見就開始影射對方是工讀生...這種跳針的行為。
這幾個例子,都是藉由攻擊''跟我意見不同的人''來使自己的論調更加''有理''
而並非理性就事論事的討論
咳咳!
同樣一塊布,有人看起來像棋盤,有人看起來像綠豆糕...(被拖走
...再來是法律的部分,法律是道德的底線,而大宇這次的作法
要能構成違法行為,實在是很困難近乎不可能,理由前面回文都說很清楚了。
而在道德評斷的範圍之內,很難有具體準則來確實地來評斷
因此很容易使得討論焦點放在攻擊人上面,而非事情的本身
1F:→ NightDream08:人身攻擊謬誤。不過說真的 也只有少數激進派會這樣 03/28 21:09
2F:推 jerry9437:我不清楚到底什麼事 反正要玩就玩 不玩就忽略這家公司吧 03/28 21:14
3F:推 summerrice:嗯哼~討論變成強迫說服了 立場為什麼一定要統一(唉) 03/28 21:14
4F:→ jerry9437:有人想繼續玩也是他的自由 不想玩也是自己的自由 03/28 21:14
5F:推 davi0129:你有你的立場 我有我的立場 當個慕蓉詩看開點... 03/28 21:33
6F:推 ULTIMA1002:6846那篇看看,真要告有很高機率告的成的 03/28 21:42
7F:→ ULTIMA1002:法院講求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再多的護航都比不上毛獸自 03/28 21:44
8F:→ ULTIMA1002:己招認雲之遙是"不完整的遊戲" 03/28 21:45
9F:推 trilvie:如果你是指我之前的見面會分享文 我重頭看了一下 根本沒寫 03/28 21:50
10F:→ trilvie:到"毛獸自己招認雲之遙是不完整的遊戲"啊 O.O 這句指控的 03/28 21:51
11F:→ trilvie:證據還請您另外附上/我原文是解釋「為何將劇情拆成資料片 03/28 21:52
12F:→ summerrice:玩完雲之遙的的有人不知道嗎... 03/28 21:53
13F:→ trilvie:賣」就是為了讓玩盜版的人玩不到後面劇情blabla 總之跟您 03/28 21:53
14F:→ trilvie:所說的"毛獸""招認""雲遙不完整"相差何止千里...... 03/28 21:53
15F:→ tindy:就是有程度差又愛裝懂的啊,被人身攻擊就怨不得人了 03/28 21:54
16F:→ tindy:他如果敢說是噗浪..我馬上把那串貼過來 03/28 21:54
17F:→ tindy:沒人理的廢文還要毛遂自薦 03/28 21:55
18F:→ summerrice:又沒有人站在三部曲的立場為[劇情不完整]護航, 03/28 21:55
19F:推 trilvie:btw 能否順便請U大把那個"連"這個都被"黑箱"的標題改掉呢 03/28 21:55
20F:→ summerrice:只有人說除了劇情之外,雲之遙還有許多好的東西呀... 03/28 21:56
21F:推 trilvie:因為那篇內容很明顯也是誤會一場 為何不自d或改標題呢? 03/28 21:57
22F:→ summerrice:對呀XD快去改! 板上都不一定有這個月中統一發票的人了 03/28 21:57
23F:→ summerrice:又不是所有玩家會上SWORD板!! 03/28 21:58
24F:→ trilvie:並不是針對您 然而標題殺人 不可不慎 別誤導不了解的板友 03/28 21:59
25F:→ NightDream08:版友也提出過了 文化創意產業不能以食物類比 03/28 21:59
26F:→ NightDream08:就算今天毛獸自己也說是不完整的遊戲 依然告不成 03/28 22:00
27F:→ NightDream08:都有法律系的出來專業解說了別選擇性忽視 03/28 22:00
28F:→ trilvie:重點是他沒說過! XD 我非得反覆澄清不可 03/28 22:00
29F:→ NightDream08:6846篇所引毛獸說法是事實 但這跟告不告的成無關 03/28 22:01
30F:→ trilvie:免得到時反而是毛獸告我誹謗 XDDDDDDD 03/28 22:01
31F:→ Rain0224:如果要告雲之遙的話,我希望他能從一代開始告起 XD 03/28 22:01
32F:→ NightDream08:咦 沒說過嗎XD 03/28 22:01
33F:→ NightDream08:要告的話風色幻想三也拿去告一告好了 03/28 22:02
34F:→ NightDream08:赤壁也順便 這樣玩家賺翻 03/28 22:03
35F:推 trilvie:玩家會覺得"詐欺""被騙"應該還是來自於蘭茵篇收錢 但這部 03/28 22:07
36F:→ trilvie:份前面討論已經太多 也有法律系專業回答 就請爬文 03/28 22:07
37F:→ NightDream08:無論如何將討論對象指涉於版友本身都不好 03/28 22:08
38F:→ trilvie:說真的 你要告也是你的自由呀 專業板友只是提醒你很難告成 03/28 22:08
39F:→ NightDream08:少數激進派我們不需隨之起舞 要人身攻擊就讓他去 03/28 22:08
40F:推 crazypeter:推原PO 有些激進派整個莫名其妙= = 03/28 22:51
41F:推 maru622:大家都好復古喔..軒轅劍一 二 不就拆開來賣了嗎 (菸 03/28 23:17
42F:推 wildlin:海公公: 太監是個不完整的男人...。 03/28 23:36
43F:→ wildlin:某人要不要連他一起告? 03/28 23:37
44F:推 aether:大推這篇!!沒必要酸不同立場的人來鞏固自己 理性討論或 03/28 23:45
45F:→ aether:抒發感想就好 大家選擇立場與自己相同的就推文 不認同的也 03/28 23:46
46F:→ aether:沒必要一直攻擊 即使對這次做法很不滿 但就像前面有板友說 03/28 23:47
47F:→ Rain0224:雲之遙確實不完整!看看那斷成兩截的暮雲和朝雲! (咦?) 03/28 23:47
48F:→ aether:就把雲遙當暮雲的故事好了 喜歡就買資料片 不認同就拒買 03/28 23:48
※ 編輯: nintendopppi 來自: 140.113.93.225 (03/31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