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uzhi (喔~我的老天爺啊)
看板STUST
標題現在請假-假單繳交期限?
時間Wed Oct 10 00:58:25 2012
因為上禮拜沒去上課,後來也一直沒缺曠,隔了一個禮拜後老師才
上網登錄缺況資料!
寄來的信這麼寫..........
"如需請假或被誤記,請至請假系統提出相關申請
(曠課更正期限為15日內),生輔組關心您!"
記得之前請假的期限沒到15天內,超過規定期限會記警告。
還是說這只是針對誤記?
只是想請問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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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124.238
1F:→ animalspell:缺課就請假阿,降子最單純了 10/10 09:08
2F:→ baychi999:超過期限會被記警告而已 老師隔一個禮拜才記就是為了要 10/10 09:53
3F:→ baychi999:對付那些翹課又怕被記的學生啊 如果有誤記我記得裡面有 10/10 09:53
4F:→ baychi999:個曠課更正XXX之類的東西 點下去寄信給老師跟老師講就好 10/10 09:54
5F:→ baychi999:反正你假單簽好交出去的日期超過被記曠的日期15天就還是 10/10 09:56
6F:→ baychi999:會給你請 但是會記一之警告(申誡?) 理由是請假愈期 10/10 09:56
7F:→ baychi999:有時候扣考邊緣就要在曠課和警告間掙扎了XD 10/10 09:57
8F:→ KJHB:樓上,是記申誡 10/11 17:38
9F:→ cyuzhi:老師出大絕 10/12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