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leth0712 (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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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9962日大學部畢業生及延修生可畢業學生 出來了
時間Sat Sep 6 22:26:58 2008
日間部大學部畢業班學生及延修生離校前及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一、學生向校內圖書館及各處室所借圖書儀器物品等,請於9/5前,繳回原單位。若有借
用物品未歸還,將無法領取學位證書。
二、請務必在9月5日(星期五)之前,進入南台網站首頁/本校學生/校園資訊/畢業生及校
友問卷調查,完成填寫南台科技大學問卷及台師大問卷,此為離校手續之一部分(研發處
規定)。若未登錄填寫者,將無法領取學位證書。
三、領取學位證書時,須繳回學生證。若遺失須登報作廢,然後持登有「遺失學生證聲明
作廢」報紙或登報繳費收據等證明文件,寫上班級、學號、姓名,辦理遺失登記手續。領
學位證書時將遺失證明文件交給註冊組。
四、領取學位證書時間及地點:
暑期重(補)修及格可畢業者,請於9月8日(星期一)起之上班日至L008領取。
領取時間: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五、若畢業生本人不能到校親自領取者,可上網下載「代領學位證書委託書」,連同學生
證交給代領人,代領人憑證件來校領取。
六、應屆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之程序:
(一)於學位證書領收簿之「領收學生簽章」欄親自簽名或蓋章,且於「領收日期」欄填寫
日期。
(二)繳回學生證或登報作廢證明文件。
(三)查閱學位證書上之資料是否有誤;若有錯誤,請到註冊組更正。
七、延修生領取畢業證書注意事項:
(一) 領取學位證書時,須繳回學生證,若無法親自領取者,須填寫1張蓋有本人私章之委
託書,連同學生證交予代領人(須持代領人之身份證件)前來代領學位證書。
(二) 學生證遺失者須先登報作廢。持登報之繳費收據或聲明作廢報紙乙份(註明班級、
學號、姓名)領取學位證書。
(三) 延修生領取學位證書除學生證外另需須繳交:
1、二吋脫帽半身正面光面相片一張(背面寫明年制、科組、學號、姓名)。
2、身份証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3、退伍生須繳交「退伍令雙面影印本」一份(請於正面空白處寫明年制、科組、學號、
姓名)。
http://www.stut.edu.tw/stut_index/news/news_file/2101/20089513453_1.htm
以上是可以畢業的名單
先恭喜我畢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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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vidiaxp:不知為何進修部要等到月底 09/08 20:41